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電科院鍋檢公司2024-2026年基建項目外委廣東地區(qū)2×1000MW電站基建工程服務配合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有限公司承接的廣東地區(qū)2×1000MW電站基建工程鍋爐、壓力容器、六大管道及其他重要輔機等受監(jiān)設備制造過程中的部件無損檢測、理化檢驗等,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的有關規(guī)定。
服務時間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招標范圍內工作內容全部完成為止(包括報告出具、結算手續(xù)辦理等),服務期限為三年。
2.2 其他:機組相關信息如下。
鍋爐設備:哈爾濱鍋爐廠生產的鍋爐型式:超超臨界壓力、變壓運行、單爐膛、二次中間再熱、平衡通風、露天布置、固態(tài)排渣、全鋼構架、全懸吊結構、Π型布置燃煤直流爐,爐頂設全覆蓋式輕型防雨屋蓋。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省級及以上政府部門頒發(fā)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證書(CMA),綜合檢驗機構(甲類,且核準項目至少包括 GD2、RD3)或無損檢測機構(持有 A 級特種設備無損檢測機構證書)資質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臺火電機組 A 級檢修金屬檢測項目或基建期安全性能檢驗工作合同業(yè)績,其中火力發(fā)電廠單機容量 600MW 及以上基建期安全性能檢驗工作業(yè)績至少1臺。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5-18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5-23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