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聯合發(fā)電有限公司2×350MW發(fā)電機組供熱三期二標段改造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EPC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合肥第二發(fā)電廠一期工程共有兩臺2×350MW燃煤機組,鍋爐為哈爾濱鍋爐廠生產的亞臨界一次中間再熱自然循環(huán)汽包爐,設計煤種和校核均為淮南新集煤礦煤,燃油采用0號輕柴油。一期工程于2001年正式投入商業(yè)運行。本項目擬從#1、#2號機組分別從熱再母管的合適位置新引出一根抽汽管道,經過閥門組及減溫器后,再進入新增蒸汽聯箱。從蒸汽聯箱引出一根供熱蒸汽母管接入現一標段供熱母管(已完成)合適位置處,新增蒸汽聯箱需預留未來新增供熱接口,滿足在廠界外1m處,單機在40%額定負荷時達到供給2.0MPa,300℃,250t/h蒸汽的能力。(含化水、凝汽器提升改造及相關機組、閥門試驗等),詳見《技術規(guī)范》。
2.2招標范圍:
本工程采用EPC總承包方式,招標范圍包括本工程內所必需具備的工藝系統(tǒng)設計;設備選擇、采購、運輸、安裝及儲存;土建建(構)筑物的設計及施工;整個系統(tǒng)的調試、試驗、試運行、考核驗收、消缺、培訓和最終交付投產等,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及技術規(guī)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2資質條件:同時符合下列要求①-②項要求:
①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火力發(fā)電)專業(yè)甲級資質,且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壓力管道設計GCD資質。
②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壓力管道安裝GCD資質。
3.3投標人同時具備下列①和②項業(yè)績或具備③項業(yè)績:
①2018年1月1日以來具有單臺機組容量300MW等級及以上火力發(fā)電機組供熱改造設計業(yè)績;
②2018年1月1日以來具有單臺機組容量300MW等級及以上火力發(fā)電機組供熱改造施工業(yè)績或新建機組主體施工業(yè)績;
③2018年1月1日以來具有單臺機組容量300MW等級及以上火力發(fā)電機組供熱改造EPC總承包業(yè)績。
注:提供合同,一個合同為一個業(yè)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如合同中未能體現相關評審因素【如單臺機組容量、承包模式(施工或EPC)等】,需提供驗收資料或業(yè)主出具的證明材料(但需體現前述要求的內容)。
3.4 項目經理、施工負責人、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
3.4.1項目經理資格要求:須具有一級建造師(機電工程)執(zhí)業(yè)資格或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提供承諾)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tǒng)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擬委任項目經理為一級注冊建造師的,須執(zhí)行《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中電子證書的有關使用要求,一級建造師打印電子證書后,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
3.4.2設計負責人:須具有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
3.4.3施工負責人:須具有一級建造師(機電工程)執(zhí)業(yè)資格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提供承諾)。
注:項目經理和設計負責人可以為同一人,但施工負責人不得與項目經理和設計負責人為同一人。
3.5 其他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提供承諾):
(1)截至投標截止時間,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仍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
(2)截至投標截止時間,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仍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3)截至投標截止時間,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仍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4)在近三年內(投標截止時間向前追溯三年)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有行賄犯罪行為;
(5)截至投標截止時間,仍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
3.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且以設計單位為牽頭方。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含聯合體牽頭人)數量不得超過2家;除特別說明外,承擔設計任務的成員須滿足上述投標人資格第3.2項①要求,承擔施工任務的成員須滿足上述投標人資格第3.2項②要求, 聯合體成員均須滿足上述投標人資格第3.5款要求,聯合體任意一個成員滿足上述投標人資格第3.3款、第3.4款要求的均予以認可。
(2)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各方須簽訂聯合體協(xié)議書并在聯合體協(xié)議中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成員中具有同類資質且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成員確定資質等級;聯合體成員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不相同工作的,應分別具備符合相應要求的資質。
(3)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對本項目進行投標。
(4)聯合體牽頭人負責本項目招標文件的獲取、投標保證金的遞交和投標文件的遞交、合同的簽訂、工程款結算等工作。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方式: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化招標。
4.2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年5月16日9時至2024年6月4日17時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詳情請咨詢
聯系人:馬友
手 機:18701298819 (微信同號)
咨詢電話: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