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朝陽露天煤礦工業(yè)場區(qū)道路改造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 朝陽露天煤礦工業(yè)場區(qū)道路改造項目
項目地點:黑龍江省寶清縣八五二農場五分場國能寶清煤電化有限公司
項目具體情況詳見項目技術協(xié)議
2.1.2、采購范圍:
工業(yè)場區(qū)內路面銑刨、瀝青混凝土路面鋪筑、道路拓寬、路沿石更換、路面標線、排水溝清淤、修繕及蓋板更換等;工業(yè)場區(qū)外道路路面銑刨、瀝青混凝土路面鋪筑、過路涵管鋪設及零星改造工程等施工內容。
2.1.3.計劃工期(施工):
計劃工期為:180天,2024年5月1日-2024年10月27日;實際開工日期以發(fā)包人書面通知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瀝青混凝土道路施工合同業(yè)績2份,單個合同業(yè)績金額不低于500萬元(若合同無明確總金額,須提供甲方財務結算證明)】,且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與合同對應的發(fā)票(1張即可)及國家稅務總局發(fā)票查驗平臺查驗結果截圖,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合同中須能體現出道路為瀝青混凝土路面鋪筑,若未體現可提供技術協(xié)議或用戶證明);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公路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包含道路施工或場地硬化施工內容的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0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0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