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朔黃鐵路原平公司2025年管內平面調車設備及自輪運轉車輛機車“三項設備”委外維保服務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本項目共劃分為1個標段,分公司管內區(qū)長控制器18臺、固定式機車控制器8臺、便攜式機車控制器32臺、手持臺130部。數(shù)字平面調車設備2019年上線運用以來,出現(xiàn)呼叫不暢、聯(lián)絡狀態(tài)不好、信令丟失等問題,原因為板件老化,天線增益低導致故障頻發(fā);分公司管內共計25臺自輪運轉車輛,三項設備包含機車CIR一體化電臺,機車信號、機車監(jiān)控裝置各25套,為保證管內自輪運轉車輛“三項”設備性能穩(wěn)定,指標正常,保證安全可靠運行,需定期對上述設備進行檢測及維修服務。
主要工作內容包括:
分公司管內區(qū)長控制器18臺、固定式機車控制器8臺、便攜式機車控制器32臺、手持臺130部。分公司管內共計25臺自輪運轉車輛,三項設備包含機車CIR一體化電臺,機車信號、機車監(jiān)控裝置各25套。
服務地點: 朔黃鐵路原平分公司管內。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約定的服務開始時間)起365日歷天,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1年12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服務內容包括機車平面調車設備或機車信號(監(jiān)控裝置)或LTE一體化機車電臺設備維保的合同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2-2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2-31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