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遼寧公司丹東電廠原煤倉分倉及防堵裝置改造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次改造工程為丹東電廠原煤倉分倉及防堵裝置改造工程兩套原煤倉設備的分倉及防堵裝置改造工程。包含并不限于:在1B、2B原煤倉中間加裝隔板,將每個煤倉內分為2個倉體。每個倉體對應安裝1套測量煤位高度的高頻雷達料位計,煤倉下部設有雙向液壓插板門,用以控制切換兩個倉體的出煤,同時加裝防堵裝置(空氣錘、犁煤器),保證不會因煤倉堵煤降低負荷。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不少于2個原煤倉分倉或煤倉防堵裝置改造工程業(yè)績(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首頁、能夠反映業(yè)績內容頁、簽字蓋章頁等),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fā)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fā)票(事業(yè)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yè)績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1月26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2月03日17時00分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次改造工程為丹東電廠原煤倉分倉及防堵裝置改造工程兩套原煤倉設備的分倉及防堵裝置改造工程。包含并不限于:在1B、2B原煤倉中間加裝隔板,將每個煤倉內分為2個倉體。每個倉體對應安裝1套測量煤位高度的高頻雷達料位計,煤倉下部設有雙向液壓插板門,用以控制切換兩個倉體的出煤,同時加裝防堵裝置(空氣錘、犁煤器),保證不會因煤倉堵煤降低負荷。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自2014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不少于2個原煤倉分倉或煤倉防堵裝置改造工程業(yè)績(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首頁、能夠反映業(yè)績內容頁、簽字蓋章頁等),并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fā)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fā)票(事業(yè)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yè)績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11月26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12月03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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