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煤炭生產(chǎn)服務中心2024年10月支架搬運車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分為1個標包,投標人不得選擇部分貨物進行投標,招標范圍包括礦用貨物的供貨、運輸及相關服務。(具體標包劃分、交貨時間、交貨地點及設備名稱、技術規(guī)格、數(shù)量等技術參數(shù)見《招標貨物一覽表》)
招標貨物一覽表
序號 |
物料編碼 |
設備名稱 |
規(guī)格型號 |
單位 |
數(shù)量 |
使用單位 |
1 |
10149315 |
支架搬運車 |
防爆后額定功率≥300kW;額定載重≥80t |
臺 |
4 |
生產(chǎn)服務中心 |
2 |
10689580 |
支架搬運車 |
防爆后額定功率≥260kW;額定載重≥50t |
臺 |
4 |
生產(chǎn)服務中心 |
①交貨地點:專業(yè)化基地供應站倉庫。
②交貨期:合同簽訂后150天內到貨。
③付款方式:貨到初驗合格掛賬后付合同金額的60%,安裝調試試運行合格后付合同金額的30%,質保期滿無質量或履行無爭議時付剩余價款。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額定載重≥80t的支架搬運車的有效期內的煤礦礦用產(chǎn)品安全標志證書,并承諾在交貨時提供所投產(chǎn)品的有效期內的煤礦礦用產(chǎn)品安全標志證書(承諾函模板見招標文件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11.2)。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內(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額定載重≥80t的支架搬運車的銷售合同業(yè)績5臺,且已投運至少1年及以上。投標人須在投標時提供能證明滿足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如果合同中不體現(xiàn)上述關鍵信息,還須提供與合同對應的能體現(xiàn)出上述關鍵信息的技術協(xié)議或其他證明材料);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從投運時間至投標截止日滿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與合同對應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經(jīng)銷商或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20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