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能源黑龍江肇東市100MW/200MWh獨立共享儲能示范項目已獲批準采購,采購資金來自項目業(yè)主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采購項目為黑龍江肇東市100MW/200MWh獨立共享儲能示范項目儲能系統(tǒng)設備,具體情況如下。
黑龍江肇東市100MW/200MWh獨立共享儲能示范項目位于黑龍江省肇東市明久鄉(xiāng),距肇東市距離約43km,場址區(qū)域地形平坦,地勢開闊無遮擋,地表植被為草地,海拔高程介于120m,場址區(qū)域附近有國道G301、鄉(xiāng)道、村村通,交通條件良好。包括以下建設內容:本工程擬建設100MW/200MWh儲能電站1座,同步建設220kV升壓站1座,規(guī)劃安裝一臺120MVA(35/220kV)升壓變壓器,建設儲能系統(tǒng)100MW/200MWh,通過35kV集電線路接入升壓站35kV配電裝置。升壓站通過一回220kV線路接入500kV大慶實證試驗平臺匯集站220kV側。
2.2招標范圍
(1)本項目招標范圍為黑龍江肇東市100MW/200MWh獨立共享儲能示范項目儲能系統(tǒng)正常運行所必需的全套設備(包含電池艙內部所有設備之間的連接線纜,但不包含電池艙至PCS連接線纜及儲能變壓器間連接電纜、不包含升壓站內35kV開關柜至儲能系統(tǒng)升壓變壓器電纜)、備品備件、專用工具以及現場安裝指導、調試等技術服務工作等,預估采購總容量為100MW/200MWh,包括但不限于儲能電池艙及其附屬設備、儲能變流升壓系統(tǒng)、電池管理系統(tǒng)(BMS)、能量管理系統(tǒng)(EMS)、儲能自用電系統(tǒng)等設備的設計及供貨范圍內設備元件的選擇、設計、制造、試驗、包裝、運輸、交貨、現場指導安裝、提供工廠圖紙及資料、調試、協(xié)助驗收等。投標人需配合將儲能系統(tǒng)信號接入中電聯(lián)國家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監(jiān)測信息平臺,并按照相關標準和規(guī)定提供信號,完成點表制作與轉發(fā),滿足中電聯(lián)國家電化學儲能電站安全監(jiān)測信息平臺對信號的要求。投標人應免費提供半實物仿真模型和動態(tài)數據鏈接庫,并根據業(yè)主要求配合第三方完成建模仿真和電站相關試驗,建模包括機電模型、電磁暫態(tài)模型及全站仿真,試驗包括驗收試驗、消防試驗、涉網試驗等。
(2)本次采購的具體要求如下:
項目地點 |
充放電 倍率 |
配置 要求 |
冷卻模式 |
系統(tǒng)功率/容量(MW/MWh) |
儲能單元(MW/MWh) |
黑龍江省綏化市肇東市 |
0.5C |
構網型 組串式 |
液冷 |
100MW/200MWh |
不小于2MW/4MWh |
(3)因受國家新能源產業(yè)政策影響,本項目實際需求存在一定不確定性,項目容量為預估量,項目信息僅供投標人參考,最終采購量以實際項目為準。
2.3交貨要求
交貨時間:本項目儲能系統(tǒng)設備計劃交貨時間為2025年3月,具體時間、批次及數量以買方通知為準。
(2)交貨地點:項目施工現場買方指定地點。
(3)交貨條件:車板交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格條件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要求:
(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業(yè)績要求:
① 儲能系統(tǒng)簽約業(yè)績
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其中框架協(xié)議以實際訂單或具體執(zhí)行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系統(tǒng)集成設備累計合同簽約業(yè)績不低于2GWh(至少包含電池室/艙和變流升壓系統(tǒng)),且至少具有1項單體不小于150MWh的儲能系統(tǒng)合同簽約業(yè)績。
② 儲能系統(tǒng)投運業(yè)績
202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項目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至少有1項單個項目容量在100MWh及以上的構網型組串式磷酸鐵鋰電化學儲能系統(tǒng)設備的投產運行業(yè)績(至少包含電池室/艙和變流升壓系統(tǒng),PCS額定功率≤250kW)。
注:①投標人需提供合同、業(yè)主方出具的投運證明文件等證明材料,證明材料須體現容量、供貨范圍、合同簽訂時間、投運時間及容量等相關信息;②框架采購合同業(yè)績須按照實際訂單或具體執(zhí)行合同等計算,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實際訂單或具體執(zhí)行合同,則框架采購合同業(yè)績?yōu)闊o效業(yè)績;③不計儲能系統(tǒng)廠家間的代工、外購協(xié)議,合同買方須為項目業(yè)主或EPC總承包等用戶。
(3)信譽要求:未處于投標限制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4)財務要求: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無連續(xù)2年虧損;
(5)自研自產能力:投標人應為專業(yè)的儲能系統(tǒng)集成商,應至少具備電芯或PCS(儲能變流器)或EMS(能量管理系統(tǒng))的自主研發(fā)及生產能力,須提供第三方CNAS實驗室和CMA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產品檢驗或認證報告,測試報告中申請人、制造廠家為投標人或投標人所屬集團公司企業(yè)(需提供股權架構圖等證明材料)。
(6)其他要求:
① 投標人擬供儲能系統(tǒng)設備中電芯應具有由第三方CNAS實驗室和CMA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符合GB/T 36276-2023《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的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認證報告;
② 投標人擬供儲能系統(tǒng)設備中PCS(儲能變流器)應具有由第三方CNAS實驗室和CMA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符合GBT 34120—2023《電化學儲能系統(tǒng)儲能變流器技術要求》的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認證報告;
③ 投標人擬供儲能系統(tǒng)設備中BMS(電池管理系統(tǒng))應具有由第三方CNAS實驗室和CMA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符合GB/T 34131-2023《電力儲能用電池管理系統(tǒng)》的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認證報告;
④ 投標人擬供儲能系統(tǒng)設備中EMS(能量管理系統(tǒng))應具有由第三方CNAS實驗室和CMA認證測試機構出具的符合GB/T42726-2023《電化學儲能電站監(jiān)控系統(tǒng)技術規(guī)范》的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認證報告;
(注:若擬供產品尚未取得符合上述最新版本國家標準的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認證報告,投標人需提供第三方具有CNAS實驗室和CMA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符合相應次新版國家標準的報告并出具承諾:所提供的產品可滿足最新國家標準要求,并在項目并網前提供所供產品的符合最新國家標準的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認證報告。)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投標人不能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僅提供部分設備不視為分包);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招標項目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為2024年11月6日09時整至2024年11月14日17時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