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青海橋頭鋁電有限責任公司炭素分廠成型高樓部加裝消防電梯項目(二次)已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青海橋頭鋁電有限責任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私有資金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境外私人投資0.0%,招標人為青海橋頭鋁電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1)項目地點:青海省西寧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縣青海橋頭鋁電有限公司
(2)規(guī)模:本工程為青海橋頭鋁電有限責任公司炭素分廠高樓部加裝1.6噸消防電梯項目,項目范圍包括:整體項目的現場勘察、設計,電梯設備、基礎及主體鋼結構、消防電梯前室、電梯基礎原有管溝管道改造、對接。電梯設備包括:國內知名品牌的載重量1.6噸的消防電梯一部。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
標段名稱:青海橋頭鋁電有限責任公司炭素分廠成型高樓部加裝消防電梯項目(二次)
最高投標限價:260萬元
投標所需身份類型:施工單位;設計單位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5個自然日內完成現場勘察、設計工作,順延15個自然日內完成施工材料備貨工作,施工工期95各自然日,工程收尾、調試30個自然日,共計155個自然日。
招標范圍:該工程為EPC總承包,包含但不限于現場勘察、設計、材料采購、施工、安裝、調試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具備特種設備(電梯)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書B級及以上資質、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項目設計具有建筑行業(yè)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含以上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項目經理應在《青海省工程建設監(jiān)管和信用管理平臺》記錄有效。依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印發(f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guī)〔2019〕12號)第二十條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等;未實施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的,取得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
(二)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
(三)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范;
(四)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3須派駐一名專職安全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4須派駐一名專職技術管理員,具有機電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或電梯安裝維修三級及以上證書。
3.4該項目共1(具體標段)個標段。潛在投標人可對其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最多允許中1(具體數量)個標段。
3.5本次招標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lián)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lián)合體協(xié)議書,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2)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lián)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3)聯(lián)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在本招標項目中投標。
獲取方式:2024年10月24日0:00時至2024年10月29日24:00時止領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