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液壓支架調移裝置一批【重新招標】, 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 ,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 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液壓支架調移裝置一批,共2臺(套)。具體內容技術要求詳見招標公告附件及招標文件第五章。本次招標項目不傾向于任何專利產品,投標人投標產品或方案如使用他人知識產權的,視為已合法取得使用權,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與招標人及招標代理機構無關。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交貨期:合同生效后3個月內供貨。
2.4 交貨地點:安徽省阜陽市潁上縣劉莊煤礦;安徽省淮南市鳳臺縣新集鎮(zhèn)新集二礦。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要求1: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復印件)
3.2 資格要求2:投標人應為有能力生產本次招標物資的制造商,提供投標產品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
3.3 資格要求3:投標人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當日至少1份標的物或同類產品的銷售合同業(yè)績。(提供合同原件掃描件,合同無簽訂生效時間、無合同標的物、印章不全的合同視為無效業(yè)績。)
3.4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3.5 本項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標:否。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 投標人應按投標人資格要求所述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產品相應的“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若投標人未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設備以評標委員會在國家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中心網站查詢?yōu)闇?,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實際存在并有效的,則不否決投標;若經專家組查詢復核,相關產品“礦用產品安全標志”不存在或無效的,則否決投標。(如適用)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10月08日17:00至2024年10月25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