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秦皇島熱電二期2×660MW項目汽機房行車采購。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就本項目進行國內(nèi)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秦皇島熱電二期項目擬建設2×660MW超超臨界參數(shù)抽汽供熱濕冷燃煤機組,同步建設除塵、脫硫、脫硝裝置。選址為秦皇島市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下徐各莊,東北距京能秦皇島熱電一期項目約190m;二期工程使用秦皇島市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的中水作為生產(chǎn)用水,燃煤采取鐵路運輸方式,擬接入大秦鐵路專用線,電力送出擬以雙回 500kV電壓等級接入華北電網(wǎng)?,F(xiàn)需采購2臺套汽機房行車,具體技術要求見附件技術規(guī)范書。
序號 |
設備或材料名稱 |
技術規(guī)格 |
單位 |
數(shù)量 |
1 |
汽機房行車 |
130t/32t |
臺套 |
2 |
2.2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3 交貨期:#1機2025年7月5日前交貨、#2機2025年7月5日前交貨(具體交貨時間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要求),最終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4 交貨地點:京能秦皇島熱電二期廠內(nèi)車板交貨。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合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2 資格要求2:投標人須為所投產(chǎn)品的生產(chǎn)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聲明);
3.3 資格要求3: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合同簽訂日期為準),須至少具有單機容量600MW或以上等級發(fā)電機組汽機房行車投運業(yè)績1項(130噸以上,不含改造)。(每份合同視為一項業(yè)績)(投標人應提供能證明業(yè)績要求的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關鍵頁和投運證明材料,投運證明材料可以是驗收證明或使用證明或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的材料)
3.4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3.5 本項目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標:否。
備注: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jīng)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4年09月30日 09時00分到2024年10月14日 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