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新疆哈密市伯勒博克金礦勘探設計開采一體化項目(EPC)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招標人為河南中治天海礦業(yè)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企業(yè)參與本項目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新疆哈密市伯勒博克金礦勘探設計開采一體化項目(EPC)
2.2 招標編號:SCZB-2024-088
2.3 建設地點:新疆哈密市伊州區(qū)
2.4 建設規(guī)模:礦證面積為7.61平方公里的礦區(qū)內所有礦種的勘探設計開采。本次招標量為參考量,并不作為竣工結算數,結算以在合同工期內實際發(fā)生數為準,設計范圍按照涉及范圍作為參考量。
2.5 資金來源:自籌
2.6 招標范圍:礦區(qū)內所有礦種的勘探設計開采(包括但不限于勘探詳查、生產勘察的實施;三合一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安全預評價報告、初步設計、安全設施設計等方案的編寫評審;礦山設備采購和施工及礦山開采運輸、礦山運輸道路修建、場地平整、采礦工業(yè)場地、生活區(qū)綜合辦公樓等)。
2.7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8 計劃工期:5年(其中勘探設計周期240日歷天)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 (1)施工資質要求:具有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礦業(yè)工程專業(yè)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壹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若有在建項目,需承諾中標后可調離到本項目(出具承諾書,格式自擬);
(2)設計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冶金行業(yè)(冶金礦山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設計負責人:具有相關專業(yè)高級及以上職稱。
注:上述人員需為本單位在職職工,須提供2024年任意連續(xù)三個月或以上本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繳費證明;
3.3 財務要求: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需提供2023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投標人的成立時間晚于上述規(guī)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成立時間不足一個財務年度的,須提供公司出具的當年財務報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資料,或根據所報上一財務年度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或財務報告測算,該投標人為資不抵債的,投標將被拒絕;
3.4 信譽要求:投標人近三年內未處于被責令停產,沒有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的情況,沒有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沒有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情況(出具承諾);②投標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務”-“失信被執(zhí)行人”-跳轉至“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詢企業(yè),通過“個人信用”-“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查詢” 查詢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經理,并提供查詢網頁,有失信記錄的將被取消投標資格。(查詢網頁須顯示查詢日期,查詢日期在公告發(fā)布日期之后);
3.5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但聯合體成員數量最多不得超過3名(含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投標的,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牽頭人應為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yè);項目經理須是聯合體牽頭人方;
(2)聯合體各方必須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并注明牽頭人及各方承擔的工作和責任;聯合體中有同類資質的聯合體成員按照聯合體分工承擔相同工作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聯合體成員確定資質等級;
(3)聯合體各方簽訂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聯合體組成后不得發(fā)生變化;
(4)聯合體牽頭人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全面負責;聯合體牽頭人按合同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聯合體成員方按聯合體協議或分包合同約定對牽頭人負責;聯合體牽頭人和成員方就成員方職責內容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牽頭人應代表聯合體所有成員簽署所有投標文件(簽字和蓋章)及投標相關資料,在聯合體協議中對此予以認可。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6日下載電子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