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格爾木一期2×660MW煤電項目煙囪E標段施工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青海省省海西州格爾木市昆侖經濟開發(fā)區(qū),廠址北側為長江路、東側為金星路
2.2 項目規(guī)模:本期建設2×660MW 超超臨界間接空冷燃煤發(fā)電機組,同步建設脫硫、脫硝裝置、除塵設施以及與之配套的項目、設施和公用工程(包括鐵路專用線、灰場、廠外補給水管線、進場道路及運灰道路等)。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相對工期13.5個月。如開工時間延后,各節(jié)點工期相應順延,相對工期不變。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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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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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囪E標段 |
工作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主體結構及相關附屬設施,煙囪外筒上附件(避雷設施、爬梯、航標漆、航空燈等)和預埋件(用于鋼梯、平臺、照明、防雷接地);煙囪壁的噴繪工作(包含華電logo、色環(huán)等)、煙囪鈦鋼復合板內筒、煙囪排酸系統(tǒng)管線、煙囪內鋼平臺、門窗、地面(含電梯井基礎)、散水、鋼爬梯、電梯井架及圍護板安裝;煙囪上設置的永久傾斜及沉降觀測點的供貨及施工;相關建筑小專業(yè)的給排水、采暖、通風空調、照明及接地等,施工圖設計范圍內所有工作內容。 |
1000 |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煙囪E標段】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tài),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yè)執(zhí)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
(2)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4)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5)在最近3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及以上事故的,負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責任的(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中發(fā)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事故調查責任認定的,視同在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8.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lián)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9.投標人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頒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投標人應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0.投標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投標截止日期】)至少具有獨立承擔【600】MW級及以上燃煤發(fā)電機組1座煙囪工程施工投運業(yè)績。所有業(yè)績必須為主體工程施工(包含建筑和安裝施工),單獨的建筑施工或安裝施工不認定為有效業(yè)績。所有投標業(yè)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yè)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yè)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wěn)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1.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連續(xù)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2.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07-30 15:35到2024-08-0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