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2 項目名稱:重慶分公司江津燃機項目全廠特殊消防系統 EPC 總承包
2.3 建設地點:重慶江津綜合保稅區(qū)
2.4 建設規(guī)模:1076MW
2.5 計劃工期:303 天
2.6 招標范圍:全廠特殊消防系統的二次優(yōu)化設計、供貨、施工安裝、現場 調試、試驗、驗收等服務范圍。并負責報審、報建和報驗直至通過消防部門驗收 合格,取得消防部門頒發(fā)的相關資質證明文件。(1)自動水消防滅火系統;
(2)氣體滅火系統;(3)全廠火災自動報警系統;(4)負責廠區(qū)建筑物的室
內消火栓給水系統、廠區(qū)室外消火栓給水系統及室外消防管網、消防泵房、脫硝
系統等消防系統的報審、報建和報驗工作,確保順利通過驗收;(5)負責全廠
消防設計的第三方機構審查(如需)、出具審查合格書;(6)負責全廠消防設
施的第三方合格的檢測報告;(7)負責組織全廠消防設施竣工驗收及問題整改, 出具當地住建局消防管理部門認可的竣工驗收報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
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 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zhí)行措施。
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2)按照供應商管理相關規(guī)定,應在規(guī)定范圍內停 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 ”、“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 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
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huán)節(jié) 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 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jiān)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 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
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 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guī)定要求的,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
3.1.5 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企業(yè)資質要求:須同時具有有效的消防設施工程專業(yè)承包一級資質和 消防設施工程設計專項甲級資質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企業(yè)業(yè)績要求:近 10 年(2014 年 6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須具有 2 個及以上單機 300MW 及以上火電項目工程特殊消防系統(至少含有火災報警系統; 氣體消防、水噴淋消防至少含有 1 項)已竣工施工總承包業(yè)績。
3.2.3 人員資質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機電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 格,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在投標階段未擔任其他在 建工程項目經理職務。
3.2.4 人員業(yè)績要求: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 1 個及以上單機 300MW及以上火 電項目工程特殊消防系統(至少含有火災報警系統;氣體消防、水噴淋消防至少 含有 1 項)已竣工施工總承包的項目經理業(yè)績。
3.2.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6 其他特殊要求:
(1)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和合同 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消防竣工驗收報告或消防驗收意見書)。
(2)擬派項目經理業(yè)績證明材料須包含: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頁、簽字 蓋章頁和合同主要內容頁)、竣工驗收證明(消防竣工驗收報告或消防驗收意見 書中須有擬派項目經理姓名,否則不予認可)。
(3)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滿足建辦市〔2021〕40 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 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相關要求。 一級建造師電子 證書應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電子證書上已標明使用時限,超出使用期限 的電子證書無效。
(4)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參與投標時,屬于工業(yè)和信 息化部等部門相關名錄所列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軟件的,以及
《中央企業(yè)科技創(chuàng)新成果推薦目錄》成果的,僅需提交正式印發(fā)的名錄文件并說 明本次投標屬于名錄中的哪一項,即視同滿足市場占有率、使用業(yè)績等要求。
3.3 注意事項:
3.3.1 以上資質要求均需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3.3.2 業(yè)績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的竣工驗收時間為準??⒐を炇兆C明上沒 有竣工驗收時間的,以簽字蓋章中的最晚時間為準;簽字蓋章無時間的,以竣工 時間為準;竣工驗收證明上沒有上述時間的不予認可。
3.3.3 業(yè)績證明材料必須能證明業(yè)績類型及規(guī)模,否則不予認可。
3.3.4 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應清晰可辨,不能識別有效信息的不予認可。
3.3.5 如發(fā)現擬派任項目經理在投標階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況,評標委員 會將啟動澄清程序,投標人應按澄清要求提供經建設單位同意的項目經理變更說 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驗收證明,否則不予認可。
3.3.6 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示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 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相鄰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 的除外)。
3.3.7 本次招標采用電子方式開評標,除聯合體協議書(如有)、法定代表 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需要滿足簽字蓋章要求外,投標商務文件、 技術文件、價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頁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電子簽字并 加蓋電子單位公章后即視為滿足招標文件所有簽字蓋章要求。并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 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即可,無需逐頁簽字蓋章。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07 月 24 日至 2024 年 08 月 05 日 17 時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