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2.1.1項目概況:板橋風電場于2012并網發(fā)電,根據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35kV及以上電網二次系統(tǒng)規(guī)劃技術原則》要求“運行年限達到12年的220kV及以上繼電保護裝置、繼電保護信息子站系統(tǒng)、故障錄波及行波測距裝置應進行改造”,板橋風電場保護及自動裝置已達運行上限,故對板橋風電場220kV升壓站繼電保護、自動化裝置進行改造。本次招標不劃分標段。本項目實施地點:云南新能源尋甸分公司板橋風電場現(xiàn)場。
2.1.2招標范圍:
對板橋風電場220kV升壓站和板清線對側電網220kV清水海變電站綜合自動化系統(tǒng)及繼電保護裝置進行改造,包含設計、供貨、舊設備拆除、安裝、調試及投運工作,以及第三方協(xié)調工作并負責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電網調試接通、網絡安全態(tài)勢感知等方面的協(xié)調費用、與場站其它關聯(lián)設備的接入、第三方復核性試驗工作等),要求最終移交的工程滿足招標人和南方電網運行要求。
本項目計劃工期13天,計劃于2024年9月開工,具體開工時間以調度通知的時間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裝類二級及以上和承試類二級及以上證明。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繼電保護或綜合自動化系統(tǒng))的(新建或改造)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220kV及以上(繼電保護或綜合自動化系統(tǒng))的(新建或改造)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23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3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