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廣東公司石角熱電清遠市清新區(qū)浸潭鎮(zhèn)33MW農光互補光伏發(fā)電項目光伏組件設備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清遠市清新區(qū)浸潭鎮(zhèn)33MW農光互補光伏發(fā)電項目位于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qū)浸潭鎮(zhèn),中心坐標約為E112.76°,N24.07°。項目總裝機容量約40MWp,計劃安裝單塊功率不低于705Wp的雙面雙玻N型光伏組件。
本次招標范圍是清遠市清新區(qū)浸潭鎮(zhèn)33MW農光互補光伏發(fā)電項目所需的供貨容量不低于40MWp,N型單晶雙面雙玻705Wp及以上的光伏組件,以及附屬設備的采購。
具體詳見第五章供貨要求。
交貨時間:計劃2024年08月15日(暫定)前完成所有設備供貨,實際交貨時間和數量以買方書面通知為準。
交貨地點:項目現場買方指定地點。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21年7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雙面或雙玻)N型光伏組件40MW及以上的國內供貨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所投太陽能電池組件的CQC或CGC或TUV產品認證證書(證書內容至少包括首頁、認證產品頁及能體現本次投標產品型號的認證頁)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7-22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7-29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