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資金來源:本項目資金已落實。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涉及五凌四座電廠的大壩安全監(jiān)測采集模塊與儀器,因采集模塊與 儀器已投運多年,存在老化現象,故對老化模塊與儀器進行改造,具體項目地點、 規(guī)模、對外交通、主要技術參數、綜合效益、主要建筑物組成、總工期等如下。
五強溪:五強溪水電站位于湖南省沅陵縣境內的沅水干流中上游,上游距沅 陵縣城 73km,下游距常德市 130km。五強溪水電站是一座以發(fā)電為主,兼有防 洪、航運等綜合效益的大(Ⅰ) 型水電水利樞紐工程,控制流域面積 83800km2, 占沅水流域總面積的 93%。電站裝機 5 臺,總裝機容量 1200MW。水庫正常蓄 水位 108.00m,死水位 90.00m,設計洪水位 111.14m,校核洪水位 114.53m,水 庫總庫容 42.9 億 m3 ,有效庫容 20.2 億 m3 ,庫容系數 3.1%,是一座調節(jié)性能較 差的季調節(jié)水庫。樞紐工程主要由攔河大壩、右岸壩后式廠房和左岸三級船閘三 大部分組成。對樞紐的安全監(jiān)測目前采用南瑞集團的DSIMS5.0 軟件及DAU2000 、 DAU3000 數據采集單元(配 NDA 系列數據)進行采集,現場布設有 RZ 、RY、 RJ 及 RW 型變形監(jiān)測儀器、基康振弦式滲流監(jiān)測儀器,通過 DSIMS5.0 現場采 集后同步至長沙集中控制中心。
托口:托口水電站位于湖南省懷化市沅水干流上,是沅水規(guī)劃梯級中的第 5 級,距懷化市 74km。托口水電站屬于一等大(1)型工程,樞紐建筑物主要由東 游祠主壩、王麻溪副壩、引水系統(tǒng)、電站廠房、通航建筑物和河灣地塊防滲工程 等組成。主壩、副壩的擋水和泄水建筑物均為 1 級建筑物,發(fā)電廠房和引水系統(tǒng) 為 2 級建筑物,通航建筑物、生態(tài)放水設施、導墻、擋土墻、護坡等均為 3 級建 筑物。對樞紐的安全監(jiān)測目前采用湖南遠程電子有限公司的 DSROMS-L 軟件和 南瑞集團的 DSIMS5.0 軟件及 DAU3000 數據采集單元(配 NDA 系列數據)進
行采集,現場布設有 RMY、RMJ 及 RMC、RZ、RW 型變形監(jiān)測儀器、BGK4500S 型滲流監(jiān)測儀器,采集后的數據通過同步軟件同步至南瑞集團的DSIMS5.0 軟件, 經多年運行采集,現場主壩垂線、引張線、滲流及電源、通信系統(tǒng)故障率較高, 因環(huán)境濕度較大,擬將變形監(jiān)測儀器更換為環(huán)境濕度適用性較高的電容式傳感器, 并通過 DSIMS5.0 現場采集后同步至長沙集中控制中心。
白市:白市水電站位于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天柱縣境內,清水江下 游河段,壩址距天柱縣縣城 30km。工程以發(fā)電為主,兼有航運等綜合利用效益。 壩址以上流域面積為 16530km2, 占清水江流城面積的 93.8%,多年平均年徑流 量為 114.8 億 m3。水庫校核洪水位 302.18m,設計洪水位 300.40m,正常蓄水位 300.00m,死水位 294.00m,總庫容 6.87 億 m3,具有季調節(jié)性能。電站總裝機容 量 420MW(3×140MW)。本工程屬二等大(2)型工程,樞紐工程由擋水建筑物、 泄水建筑物、引水發(fā)電建筑物及通航建筑物等組成, 對樞紐的安全監(jiān)測目前采用 南瑞集團的 DSIMS5.0 軟件及 DAU2000 、DAU3000 數據采集單元(配 NDA 系 列數據)進行采集,現場布設有 RZ 、RY 及 RW 型變形監(jiān)測儀器、BGK4500S 型滲流監(jiān)測儀器,通過 DSIMS5.0 現場采集后同步至長沙集中控制中心。
凌津灘:凌津灘水電站位于湖南省桃源縣境內,是沅水干流最下游的一個梯 級,壩址上距五強溪水電站 47.5km,下距桃源縣城 40km。凌津灘水電站是一座 以發(fā)電為主、兼有航運效益并作為五強溪水電站反調節(jié)電站的綜合利用水電站。 正常蓄水位 51.0m,總庫容 6.34 億立方米,有效庫容 0.46 億立方米。電站總裝 機容量為 27 萬 kW 燈泡貫流式機組,保證出力5.66 萬 kW,多年平均發(fā)電量為 12.15 億 kW·h。凌津灘樞紐從左至右依次由堆渣壩、發(fā)電廠房、泄洪閘、船閘及 混凝土重力壩等建筑物組成。壩頂高程 65.5m,壩頂全長 915.11m,最大壩高 52.05m。對樞紐的安全監(jiān)測目前采用南瑞集團的 DSIMS5.0 軟件及 DAU2000、
DAU3000 數據采集單元(配 NDA 系列數據)進行采集,現場布設有 RZ 、RY 及 RW 型變形監(jiān)測儀器、BGK4500S 型滲流監(jiān)測儀器,通過 DSIMS5.0 現場采集 后同步至長沙集中控制中心。
2.2 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五凌電力 2024 年五強溪、托口、白市、凌津灘電廠大壩 監(jiān)測系統(tǒng)改造。項目的招標范圍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2.2.1 五強溪水電廠大壩、船閘垂線系統(tǒng)改造
包括電容式雙向垂線坐標儀、16 通道數據采集單元、傳感器防雷模塊、電 源防雷模塊、垂線專用變送器等設備及附屬材料的供貨、安裝、調試工程和配套 設施工程的實施。詳見第五章投標報價清單和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2.2 托口水電廠副壩垂線、揚壓力及繞壩滲流監(jiān)測系統(tǒng)改造
包括振弦式滲壓計、智能電容式垂線坐標儀、智能電容式雙金屬標位移計、 16 通道數據采集主控模塊、16 通道數據采集擴展模塊、測站交換機等設備及附 屬材料的供貨、安裝、調試工程和配套設施工程的實施。詳見第五章投標報價清 單和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2.3 白市水電廠壩頂靜力水準系統(tǒng)改造
包括智能電容式靜力水準儀、靜力水準管路、靜力水準橋架、防凍液、電纜 等設備及附屬材料的供貨、安裝、調試工程和配套設施工程的實施。詳見第五章 投標報價清單和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2.4 凌津灘水電廠船閘觀測自動化系統(tǒng)改造
包括光電式引張線儀(CCD 式)、光電式垂線坐標儀(CCD 式)、智能電容 式靜力水準儀、32 通道數據采集單元、引張線線體、靜力水準管路、靜力水準 橋架等設備及附屬材料的供貨、調試工程的實施。詳見第五章投標報價清單和第 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2.3 工期要求
合同簽訂生效后 1 個月內完成供貨,項目土建、拆除、安裝、調試的總體 工期截止 2024 年 11 月 15 日。
承包人在各水電廠開展現場設備拆除、安裝、調試工程有效工日不少于以 下時間標準:
序號 |
項目所在電廠 |
有效工日不少于 |
技術人員不少于 |
備注 |
1 |
五強溪水電廠 |
190 |
2 |
設備拆除、安裝、調試 |
2 |
托口水電廠 |
200 |
2 |
設備拆除、安裝、調試 |
3 |
白市水電廠 |
115 |
2 |
設備拆除、安裝、調試 |
4 |
凌津灘水電廠 |
130 |
2 |
設備拆除、安裝、調試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3.2 資質條件
3.2.1 投標人應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yè)承包貳 級及以上資質。
3.2.2 投標人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 施工業(yè)績:投標人須有 2019 年 1 月 1 日以來獨立承擔過(已完成或在建 的)類似水利水電工程安全監(jiān)測自動化系統(tǒng)實施業(yè)績。
3.4 財務狀況
3.4.1 投標人近 3 年(2021-2023年) 財務能力穩(wěn)定、可靠, 流動資金能滿足 本招標項目施工需要。
3.4.2 投標人應提交最近 3 個會計年度(2021-2023年)經合法中介機構審計 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損益表)、財務報表附注、審計報 告,并按要求填寫《投標單位主要財務指標表》(格式見第八章投標函及其附 錄)。
3.5 施工設備
3.5.1 投標人應能保證及時提供本招標項目所需的施工設備,其數量和品種 應能滿足本招標項目主要的施工作業(yè)要求。
3.5.2 若中標,擬投入本招標項目的主要施工設備清單中的關鍵設備和數量 應及時到場,并保證完好。
3.6 項目經理
應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且在類似項目中擔任過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 人。且必須與投標人簽定正式勞動合同(必須提供勞動合同和社保機構蓋章的社 保證明,否則不予采納)。
3.7 主要人員
主要施工管理和技術人員應具備相應資格,均應有至少 1 個以上類似工程施 工經驗;現場安裝、調試和試驗的主要技術人員, 必須具備參與同類設備的管理、 設計、試驗、制造工藝、質量控制、質量保證和培訓等方面的經驗;現場安裝、 調試和試驗的主要技術指導人員,必須具備參與 2 個以上同類設備項目的經驗。
3.8 其他
3.8.1 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 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 及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8.2 投標人沒有處于集團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 處罰期內;未被列入五凌電力有限公司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
3.8.3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標段(項目)前期準備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
(3)為本標段(項目)的監(jiān)理人;
(4)為本標段(項目)的代建人;
(5)與本標段(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7)與本標段(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參股的;
(8)與本標段(項目)的監(jiān)理人或代建人相互任職或工作的;
(9)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10)財產被接管或凍結的;
(11)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
(12)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13)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 信企業(yè)名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級 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16)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 罪行為的;
(1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4 年 6 月 13 日至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