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內蒙古自治區(qū)包頭市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
2.2 項目規(guī)模:規(guī)劃建設750MW風電、250MW光伏,總建設容量為1000MW。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暫定2024年6月30日-12月30日,具體以發(fā)包人的開工通知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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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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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總承包 |
本項目的勘察和施工圖設計,所有設備及材料采購(風電機組、塔架、錨栓、錨板、光伏組件、支架、逆變器、箱變、主變、GIS、儲能設備執(zhí)行甲方招標結果,由本標段中標單位與以上設備中標單位簽訂合同),750MW風電工程、250MW光伏區(qū)工程及2座220kV升壓站和1座170MW/680MWh電化學儲能所有范圍內建筑、安裝工程施工等一攬子交鑰匙工程。工期:暫定2024年6月30日-12月30日,具體以發(fā)包人的開工通知為準。 |
1000 |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tài),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yè)執(zhí)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但公開已經完成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項目除外);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6)在最近3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較大及以上事故的,負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責任的(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中發(fā)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事故調查責任認定的,視同在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8.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下列三項資質條件:(1)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2)具有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應同時具有以下業(yè)績:(1)至少1項單體項目200MW及以上光伏施工(或EPC、PC)總承包工程投運業(yè)績;(2)至少累計500MW(單個項目容量均不小于100MW)及以上風電施工(或EPC、PC)總承包工程投運業(yè)績;(3)至少1項22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匯集站(或變電站、或升壓站)施工(或EPC、PC)總承包工程投運業(yè)績。所投業(yè)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證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yè)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2)業(yè)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wěn)定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招標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連續(xù)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06-07 10:20到2024-06-1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