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遼寧公司大連電廠2024-2026年鍋爐及壓力容器檢驗服務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點:大連電廠
2.2項目概況:按照《集團公司火力發(fā)電廠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督標準》及TSG 11、TSG 21等相關規(guī)程的要求,鍋爐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對檢驗有效期滿的鍋爐壓力容器進行定期檢驗;同時應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外部檢驗,每年一次。檢驗完成后可滿足鍋爐壓力容器相關監(jiān)督檢驗規(guī)程的要求,排查并及時整改鍋爐壓力容器存在的安全隱患,保證鍋爐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處于受監(jiān)督使用狀態(tài)。
2.3 招標范圍:
遼寧公司大連電廠2024-2026年鍋爐及壓力容器檢驗服務招標,包括:
(1)2024-2026年,每年對4臺鍋爐進行外部檢驗,出具鍋爐外檢報告,共計3年;
(2)對全廠到期壓力容器進行定檢,其中2024年到期65臺,2025年到期39臺,2026年到期4臺,出具定檢報告;
(3)2024-2026年,對全廠壓力容器進行年度檢驗,出具年度檢驗報告,共計3年。
(4)項目包含檢驗部件的打磨除銹工作,包括現(xiàn)場保溫的拆除、恢復及腳手架的搭設、拆除工作,油漆恢復工作。相關工作內(nèi)容須按照甲方提供的項目及要求執(zhí)行,不完善的要按照行業(yè)規(guī)范及相關設備運行維護中的要求執(zhí)行。
2.4服務期: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竣工時間2026年12月31日。
2.5 本次招標標段為遼寧公司大連電廠2024-2026年鍋爐及壓力容器檢驗服務招標標段包1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或進入破產(chǎn)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nèi);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jīng)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招標人具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甲類綜合檢驗檢測機構),檢測項目中至少包含GD2、RD2、DD3等檢驗項目,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2.2業(yè)績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備300MW及以上機組鍋爐或壓力容器定期檢驗業(yè)績(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首頁、工作范圍頁、簽字蓋章頁等)。
3.2.3人員要求:無。
3.2.4其它要求:無。
3.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5月31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6月06日17時00分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地點:大連電廠
2.2項目概況:按照《集團公司火力發(fā)電廠鍋爐壓力容器監(jiān)督標準》及TSG 11、TSG 21等相關規(guī)程的要求,鍋爐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對檢驗有效期滿的鍋爐壓力容器進行定期檢驗;同時應對鍋爐壓力容器進行外部檢驗,每年一次。檢驗完成后可滿足鍋爐壓力容器相關監(jiān)督檢驗規(guī)程的要求,排查并及時整改鍋爐壓力容器存在的安全隱患,保證鍋爐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處于受監(jiān)督使用狀態(tài)。
2.3 招標范圍:
遼寧公司大連電廠2024-2026年鍋爐及壓力容器檢驗服務招標,包括:
(1)2024-2026年,每年對4臺鍋爐進行外部檢驗,出具鍋爐外檢報告,共計3年;
(2)對全廠到期壓力容器進行定檢,其中2024年到期65臺,2025年到期39臺,2026年到期4臺,出具定檢報告;
(3)2024-2026年,對全廠壓力容器進行年度檢驗,出具年度檢驗報告,共計3年。
(4)項目包含檢驗部件的打磨除銹工作,包括現(xiàn)場保溫的拆除、恢復及腳手架的搭設、拆除工作,油漆恢復工作。相關工作內(nèi)容須按照甲方提供的項目及要求執(zhí)行,不完善的要按照行業(yè)規(guī)范及相關設備運行維護中的要求執(zhí)行。
2.4服務期: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竣工時間2026年12月31日。
2.5 本次招標標段為遼寧公司大連電廠2024-2026年鍋爐及壓力容器檢驗服務招標標段包1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或進入破產(chǎn)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nèi);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jīng)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jīng)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招標人具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甲類綜合檢驗檢測機構),檢測項目中至少包含GD2、RD2、DD3等檢驗項目,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2.2業(yè)績要求: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備300MW及以上機組鍋爐或壓力容器定期檢驗業(yè)績(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首頁、工作范圍頁、簽字蓋章頁等)。
3.2.3人員要求:無。
3.2.4其它要求:無。
3.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5月31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6月06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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