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包頭市
1. 招標條件
本西安熱工院包頭第二熱電廠1、2號機寬負荷脫硝改造施工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西安熱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內蒙古包頭市包頭第二熱電廠
2.2 規(guī) 模: \
2.3 標段劃分: 西安熱工院包頭第二熱電廠1、2號機寬負荷脫硝改造施工招標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內蒙古包頭市包頭第二熱電廠
2.5 計劃工期: 包頭第二熱電廠1、2號機寬負荷脫硝改造項目施工為兩臺爐單獨施工,單臺爐工期為4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具體時間以招標方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 包頭第二熱電廠1、2號機寬負荷脫硝改造項目施工招標主要包括項目涉及的旁路煙道及擋板門、熱控設備、鍋爐鋼結構、保溫油漆等安裝工程。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投標人須為合格供應商,且未處于暫停參加采購活動的處罰期限內,滿足供應商參與業(yè)務的權限。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3.2.2資格能力要求:
(1)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業(yè)績要求: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以來,投標人至少具有1項火電機組鍋爐檢修或改造相關施工業(yè)績,并提供相關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上述施工業(yè)績要求的工程量清單或技術協議文字描述、簽字蓋章頁等)業(yè)績證明材料。
(3)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門頒發(fā)的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并具有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若為一級注冊建造師,須取得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頒發(fā)的在投標人單位注冊的一級注冊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須提供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的電子證書,未手寫簽名或與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須提供證書掃描件)
3.2.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5月28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6月17日09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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