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貴州省畢節(jié)市黔西市
2.2 項目規(guī)模:100MW風電場場區(qū)建設項目(除升壓站、送出線路工程及對側間隔之外)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工期:12個月;計劃開工日期:具體開工日期以監(jiān)理下達開工令為準;計劃首臺投產日期:2024年12月20日前;計劃完工日期:2025年6月20日。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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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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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區(qū)EPC總承包 |
本項目可研階段以后風電場區(qū)部分(除升壓站、送出線路工程及對側間隔)的勘察、設計工作;場區(qū)除甲供設備(風機、塔筒、箱變)外的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和供應;(除升壓站建安工程,送出線路工程及對側間隔)剩余所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調試及試驗、試運行、驗收、移交等一攬子工程;本標段范圍內的征(租)地及地面附著物補償工作(其中:風機基礎、箱變基礎永久用地征地費、廠區(qū)檢修道路長租地費用及法律規(guī)定須由發(fā)包人繳納的其他稅、費由發(fā)包人負責;本標段臨時用地費及所有土地附著物補償費(含青苗補償)、分界點以內的運輸道路路障及空障清理等其他相關費用均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負責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所有風險、責任、保修期內的維修費以及發(fā)包人負責范圍內工作的配合協調。詳見招標文件。 |
1000 |
特別說明:
1.本項目風力發(fā)電機組正在招標采購,最終機型以主機合同最終確定機型為準。
2.本項目風力發(fā)電機組由發(fā)包人負責采購,最終機型和數量以主機合同最終確定機型為準。(機型范圍5參照5MW-6.7MW)
3.本項目按照100MW容量進行招標和評標,中標后,買方與賣方按照100MW容量簽訂合同(以主機廠家配容量為準,全容量超過核準容量(100MW)的規(guī)模控制在最小機型單臺風機容量之內)。
4.道路分界點為第一臺風機下收費站路口(沙井收費站),從收費站到場區(qū)運距約12km,(設備出廠至分界點全部工作(含道路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清障、空障清理等,并保持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運輸通暢,同時包含冬雨季節(jié)路面防滑及牽引設備等措施)由發(fā)包人另行委托,分界點至機位點道路(含道路新建、改建、擴建、道路清障、空障清理等,并保持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運輸通暢,同時包含冬雨季節(jié)路面防滑及牽引設備等措施)由投標人負責。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場區(qū)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或同時具有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工程勘察專業(yè)類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同時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風力發(fā)電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9.投標人應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0.投標人提供的擬任項目經理必須是投標人正式職工,取得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和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11.為本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合同單位不得參加本次投標。
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04-08 14:10到2024-04-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