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安徽公司安慶電廠綜合碼頭改造工程和安慶三期輸煤入廠卸煤系統(tǒng)工程勘察設計服務項目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 項目概況
安慶電廠位于安徽省安慶市東部的迎江區(qū)濱江街道,距安慶市區(qū)約12.5km。一期工程建設2´320MW(原建設為2´300MW,2007年增容改造后達到2´320MW)燃煤發(fā)電機組,于2005年投產。二期工程擴建2´1000MW燃煤發(fā)電機組,于2015年投產。
為增強能源供應鏈穩(wěn)定性和安全性,加強煤炭安全兜底保障作用,發(fā)揮煤電在構建新型能源體系中基礎保障性和系統(tǒng)調節(jié)性作用,滿足安徽省及安慶地區(qū)“十四五”快速增長的電力負荷需求,提高新能源裝機快速增長后的電網可靠性,保障能源安全, 安徽公司計劃投資建設安慶電廠三期2´1000MW機組擴建工程。
本項目為安徽公司安慶電廠綜合碼頭改造和安慶三期輸煤入廠卸煤系統(tǒng)兩個工程的勘察設計服務項目,為了確保綜合碼頭設計的完整性、協調性更優(yōu),故采用整體設計、合并招標、分簽合同、同時實施、分開結算的原則。
2.2工程建設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集團公司“一個目標、三個作用、六個擔當”發(fā)展戰(zhàn)略、“41663”總體工作方針和“兩高一低”指導意見以及安徽公司“1248”發(fā)展戰(zhàn)略,建設安全、高效、低碳、品質、智慧的“兩標三特”項目。
2.3 招標范圍
本工程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工程勘察和設計(包括竣工圖)、現場服務以及與設計有關的其他技術服務等。投標方負責從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到竣工圖編制等全過程的勘察(測)及設計任務,包括(不限于)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階段的勘察(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和零星增補項目設計,按要求做好設計審查配合工作;按照國家和水運行業(yè)、建筑行業(yè)有關標準、內容和深度及國家能源集團要求完成勘察、設計工作。設計必須滿足招標方施工準備與施工、調試與竣工驗收、工程結算及審計等工作的全面要求。具體內容及要求詳見“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
招標設計范圍的分界點:碼頭工程以碼頭皮帶機引橋所接的電廠內第一個轉運站(不含)為本項目設計界限。
2.4 投標設計的深度要求
本次投標設計方案(包括設計說明書、圖紙、專題報告等)達到初步設計深度規(guī)定。項目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要嚴格按照投標人方案進行,不允許顛覆投標設計方案(最終以招標人選擇的方案為準)。
專題報告是技術評判的重要依據,要求高度重視專題報告的論據和數據,鼓勵投標人在規(guī)定的專題報告之外,提供其認為重要的專題報告;重要設計方案應提供多方案比選。
2.5 工期:本工程碼頭樁基施工計劃自2024年10月底開始,2026年4月底具備獨立運行條件,總工期18個月。本項目服務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6年4月底具備獨立運行條件止,勘察設計進度和工期需滿足工程的建設需要,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以上為目前暫定時間,開工完工日期以批復為準)
2.6 建設規(guī)模:根據吞吐量需求、岸線規(guī)劃條件和長江航道發(fā)展趨勢,在現有碼頭下游改擴建246m碼頭平臺,同時對現有碼頭平臺結構進行加寬處理,與現有碼頭平臺連成整體,能夠滿足3個10000噸級貨船靠泊,水工結構可兼顧20000噸級江海船;改造完成后3個泊位設計年吞吐量達到1059萬噸,其中煤炭進口1034萬噸,石灰石粉進口10萬噸,粉煤灰出口15萬噸,可以滿足六臺機組的燃煤需求。
2.7 建設地點:安徽省安慶市經開區(qū)老峰鎮(zhèn)皖江大道1號。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同時具有并提供:①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yè)類(巖土工程和工程測量)甲級資質證書;②水運行業(yè)甲級工程設計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6年3月至本項目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內河已投運5000噸級及以上港口工程設計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投運時間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負責人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證書)。
(2)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內河5000噸級及以上港口工程設計的項目負責人工作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證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體現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3-2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3-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