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海上風電澄海登陸點進站道路及場地平整工程【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廣東省,汕頭市
2.2 規(guī) 模: 汕頭海上風電項目新增澄海登陸點位于廣東省汕頭市澄海區(qū)溪南鎮(zhèn),配套建設集控中心進站道路(附件圖示AB段),長度為783米,需對原金鴻五合道路進行改造。同時,為滿足活動舉辦要求,需對圖示黑色邊框區(qū)域(約4.95畝)進行場地回填整平,并對附件圖示BC段、CD段、DE段道路進行臨時改造以滿足通行要求。
2.3 標段劃分: 汕頭海上風電澄海登陸點進站道路及場地平整工程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廣東省,汕頭市
2.5 計劃工期: 30個日歷天,計劃于2024年2月28日開工,2024年3月28日完工,具體開工時間以建設單位批復情況為準。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與根據(jù)前述計劃開工、完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shù)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為準。
2.6 招標范圍:招標人委托投標人承擔華能汕頭海上風電澄海登陸點進站道路及場地平整工程前期手續(xù)辦理、工程測量、工程施工、檢驗監(jiān)測,以及工程所需材料及設備的采購和安裝、竣工驗收手續(xù)等。投標人負責辦理當?shù)卣跋嚓P部門提出的與本工程有關的永久用地(如有)及臨時用地手續(xù)、施工手續(xù)、環(huán)水保設施施工、臨時用水用電引接及施工、地方政處、青賠協(xié)調等,所有費用含在合同總價中。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應同時具備有效的國家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具有3個及以上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業(yè)績(提供施工合同業(yè)績掃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工作內容頁、合同金額頁和簽字蓋章頁,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其他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住建部頒發(fā)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資格電子注冊證書(電子注冊證書需提供在個人簽名處手寫本人簽名的電子證書,未手寫簽名或簽名圖像筆跡不一致的,該電子證書無效)和省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提供資格證書掃描件);同時必須為投標人在職正式職工(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且自2019年01月01日至今,以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的身份至少完成1項及以上類似本項目建設工程的工作經歷(提供工程業(yè)績合同掃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工作內容頁等合同關鍵頁;同時提供任職文件或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資料應能清楚體現(xiàn)項目經理任職證明等具體內容,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4 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2.5 本工程不允許轉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3月01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3月08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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