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防城港市
建設規(guī)模:工程規(guī)劃建設 2 臺 CAP1000 核電機組和 4 臺 CAP1400 核電機組,一次規(guī)劃,分期建設;首期工程計劃建設 2 臺 CAP1000 核電機組。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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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服務期 |
服務地 點 |
信息服務 費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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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白龍核 電 1 、2 號機 組工程消防 專業(yè)機構采 購 |
采購第三方專業(yè)機構開 展廣西白龍核電 1 、2 號機組消防工程設計、 施工和驗收全過程評 審。 具體詳見第五章技術規(guī) 格書。 |
詳見技術規(guī) 格書 |
防城港 |
1000 |
注:招標范圍應說明服務名稱、類別、數(shù)量等(具體以招標文件第二卷為準)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要求
1、投標人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2、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3、投標人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良好的資信和信用,沒有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
4、投標人近 36 個月內(含, 自投標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
因自身的責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標人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環(huán)境管理體系、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通過第
三方認證審核,并獲得認證證書;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7、投標人沒有處于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
期內;未被列入供應商涉案“黑名單 ”;
8、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2 專用資格要求
1、投標人應具備承擔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委托投資咨詢評估任務的咨詢機構(入選專業(yè)含 核電),或者是具備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頒發(fā)的工程設計核工業(yè)行業(yè)反應堆工程設計(含核電
站反應堆工程)專業(yè)甲級資質;
2、投標人具有近 5 年內(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同類型
的工程業(yè)績;
3、近 18 個月內不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不接受現(xiàn)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4 年 1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