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本項目四個光伏電站直流側裝機容量為1356MWp,交流側額定容量為1083MW,光伏組件2466282塊,逆變器3457臺,光伏陣列接線方式如下:單晶硅雙面光伏組件+固定式光伏支架+組串式逆變器+35kV升壓箱變組成1個光伏發(fā)電單元,光伏場區(qū)劃分為346個光伏發(fā)電單元。配套2座110kV升壓匯集站( 1號110kV變電站主變容量為1×100MVA,配套1組容量為±24MVar動態(tài)無功補償裝置; 2號110kV變電站主變容量為3×100MVA,配套3組容量為±24MVar動態(tài)無功補償裝置),配套2座220kV升壓匯集站( 220kV變電站主變容量為3×240MVA,配套6組容量為±48MVar動態(tài)無功補償裝置;中核220kV變電站為擴建變電站,擴建主變容量為2×240MVA,配套4組容量為±48MVar動態(tài)無功補償裝置),配套3座儲能站(容量分別為8MW/16MWh、70MW/140MWh、75MW/300MWh),配套3回110kV輸電線路(線路總長度約35公里),配套1回220kV輸電線路(線路長度約10公里)。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本次招標內容為:(1)招標人委托服務單位運行維護管理的資產范圍包括:國能尼勒克108萬千瓦光伏(含電站、儲能站、匯集站及輸電線路)項目中所有的建構筑物、設備、設施、消防系統(tǒng)、配套電力通信系統(tǒng)等;上述資產統(tǒng)稱為目標資產,目標資產的具體情況見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服務內容: 尼勒克108萬光伏項目、儲能、匯集站及輸電線路的日常運行、維護保養(yǎng)、日常巡視檢查、技術監(jiān)督日常管理(不含專項試驗)、定期檢修(不含預防性試驗)、定期工作、設備缺陷處理、事故搶修、系統(tǒng)維護、文明生產等。(不含中核220kV變電站內及其擴建部分)
1)本采購標的的服務范圍包括 尼勒克108萬千瓦光伏(含電站、儲能站、匯集站及輸電線路)運維服務項目的日常運維工作,承擔區(qū)域內光伏電站、儲能站、輸電線路、匯集站18個月基礎運維,包括本項目區(qū)域內所有設備設施及系統(tǒng)的檢查、維護和定期檢修(不包含預防性試驗)、隱患排查、隱患治理、缺陷消除、故障處理、事故處理、故障及事故搶修、運行分析、設備運行操作、工作票辦理、電站臺賬管理、采購計劃編制、光伏場站檢修計劃制定、技術監(jiān)督日常管理(不含專項試驗)、修訂完善運行規(guī)程、檢修規(guī)程、完善光伏生產管理制度等工作,按照現(xiàn)場實際情況編制運維方案、制定年度運維計劃。組織開展各類安全檢查、編制電站應急預案等各項措施的落實等工作。
2)維護項目:包含但不限于對設備設施進行定期巡視、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定期測溫、定期維護、定期檢修(不包含預防性試驗),以及設備設施的各類消缺、電站故障搶修、隱患治理、防臺防汛等、定期開展廢舊物資的處置(如需要)、消防器材的更換、雨排水系統(tǒng)疏通及清理、組件及電氣元器件的更換、檢修步道修復及更換、接地系統(tǒng)的檢查維護及測試、電站蓄電池的定期維護、網(wǎng)絡安全設備的維護與故障處理;光伏電站關口表抄表、協(xié)助電費結算、送達電費發(fā)票、協(xié)調業(yè)主支付電費;協(xié)助做好與當?shù)仉娋W(wǎng)、業(yè)主的關系維護等。
3)維護設備:主要包括國能尼勒克108萬千瓦光伏(含電站、儲能站、匯集站及輸電線路)項目設備(但不限于):光伏組件及附件、組件支架、逆變器、通訊箱、輸電線路、箱變、開關柜、母線、互感器、SVG裝置、儲能系統(tǒng)、變壓器、電源盤柜、電線電纜(含溝道、橋架、防火封堵)、氣象站、保護柜、測控柜、計量設備、監(jiān)控設備、直流柜及光伏電站有關各種線路和配套設備的硬件和軟件、通訊設備(采購方委托其他單位運維的部分除外)、配電室空調、箱變平臺及爬梯、屋面爬梯、設備基礎、屋面防護圍欄、消防安全設施、防雷接地網(wǎng)及其附屬設施等。
本標段采用“運檢一體”模式進行管理,投標人應完成本項目的運行值班、接聽調度及集控中心命令、進行倒閘操作,以及數(shù)據(jù)統(tǒng)計報送和分析等工作,嚴格執(zhí)行“兩票三制”。投標人應制定和遵守履行本項目所需的規(guī)章制度和運行規(guī)程,保障光伏電站內發(fā)電、配電設備運行方式可靠、穩(wěn)定。投標人應向招標人提供良好的運維服務并確保所管轄設備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健康性,定期編制檢修、試驗計劃,按照行業(yè)規(guī)范及 新能源產業(yè)技術監(jiān)督實施細則要求,監(jiān)督和質檢外委檢修隊伍完成計劃性檢修及技術改造、定期開展技術監(jiān)督工作,出具合法合規(guī)的技術監(jiān)督試驗報告。招標人負責定期開展標段范圍內所有場站的全部檢修及搶修等工作。完成其他需投標人配合和協(xié)助的工作。
2.1.3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8個月,計劃開始時間:2024年02月01日;計劃結束時間:2025年7月31日(實際服務開始時間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如服務開始時間推遲,服務期順延)。
2.1.4服務地點:新疆伊犁州尼勒克縣蘇布臺鄉(xiāng)與喀拉蘇鄉(xiāng)。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獨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其中許可范圍包含承修類二級及以上、承試類二級及以上。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執(zhí)行完成的100MW及以上的光伏電站維護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每個合同服務期不低于1年。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已執(zhí)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00MW及以上的光伏電站維護業(yè)績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或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1-05 10:3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1-11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