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沈陽微控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位于遼寧省沈陽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計劃利用沈陽微控新能源有限公司廠內屋頂建設光伏發(fā)電項目,屋頂為輕鋼屋頂結構,可用于鋪設光伏組件,本期規(guī)劃建設0.8MW(直流側0.9936MW)光伏發(fā)電項目。擬采用“自發(fā)自用,余電上網”模式。本工程共設2個并網點,單個并網點參考裝機容量不大于400kW,采用多回380V線路接入廠區(qū)變壓器低壓母線。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為交鑰匙EPC工程(組件、逆變器甲供,其余所有項目所需的設備、材料等需投標人提供,詳見價格清單表),包括設計施工階段、并網驗收階段全過程。投標人負責本項目方案設計測算、接入方案審批、與電網公司接口接入站的所有設計(包括初步設計、施工設計、竣工圖紙)、設計審查、屋頂荷載證明、屋頂加固設計及施工、項目所需設備及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試驗及系統(tǒng)調試、并網手續(xù)及購售電手續(xù)辦理、試運行、消缺、各項技術評審、各項驗收(如需)(環(huán)評、水保、安全設施、消防、電磁輻射等)及移交生產、政策協(xié)調及手續(xù)處理等有關工作并承擔所有費用,項目施工期間的建安一切保險費用。在滿足合同其它責任和義務的同時使本項目符合相關達標驗收的要求,并根據本項目合同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完成本合同項目的保修,工程應能滿足合同規(guī)定的預期目的等。
2.1.3計劃工期(施工):2024年04月30日前內全容量投產。合同簽訂后15日內完成項目初步設計工作并審查合格。
2.1.4質量要求: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1)實現高水平達標投產,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達設計值,創(chuàng)國內同地區(qū)、同期、同類型工程先進水平。(2)工程項目的質量達到現行的國家標準和規(guī)程、規(guī)范要求,實現工程及設備安全、穩(wěn)定、經濟、環(huán)保、長周期運行。(3)不發(fā)生質量事故。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達到國家標準施工規(guī)范,達到設計技術要求。貨物要求的質量標準:投標人須提供全新制造、技術先進、性能穩(wěn)定、安全可靠、包裝完整的成套設備,包括從供貨、安裝、調試到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部件,以及相應的技術服務。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0.8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yè)績1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11-1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11-1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