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新絳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源側一期43MW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工程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09-2-283)
項目所在地區(qū):山西省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新絳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源側一期43MW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EPC總承包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本工程為戶用分布式光伏項目,規(guī)劃在山西省運城市新絳縣居民屋頂建設。本工程利用屋頂安裝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總安裝容量約43MW。本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擬優(yōu)先采用N型單晶硅600Wp光伏組件,接入電壓等級為380V或10kV,農戶屋頂光伏采用“全額上網”模式。
2.2招標范圍:
本項目為EPC總承包,具體承包范圍包括:招標范圍包括項目電站全部設計、項目合規(guī)手續(xù)辦理、設備和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計量通信接入、項目總包管理、設備檢驗、調試、驗收、培訓、投入運行、移交生產、性能保證、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服務等內容。
本次招標為預招標,合同生效條件:
招標的項目通過 內部投資決策程序;
招標的項目取得 年度基建投資和資金預算;
由于招標人或政府等原因導致項目最終不能實施或采購結果未能生效,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投標過程中涉及的各種風險及費用,招標人、項目單位及招標代理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投標人應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行業(yè)專業(yè)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須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3.2.2投標人應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須提供資質證書掃描件
3.2.3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取得有效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和行政主管部門頒布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證書;同時必須為本公司在職員工,并提供繳納社保的證明材料;近3年以項目總負責人/項目經理身份完成過分布式光伏施工工程,須附合同影印件;如合同中不能證明項目總負責人/項目經理業(yè)績的,須出具公司任命文件或項目竣工驗收報告等證明材料,否則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4投標人須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項屋頂光伏EPC總承包或屋頂光伏施工業(yè)績,須提供合同掃描件
3.2.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