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下述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項目名稱:低速電動自行車充電站項目 EPC 總承包
立項情況:已完成
項目資金來源:自有資金加融資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進行公開招標。由綠能科技發(fā)展有限公司統一進 行項目招標, 最終由全來電綠能充鋒科技有限公司或其下屬單位按中標結果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項目地點:廣東省地區(qū)全域(包括廣州市、深圳市及廣東省內其他城市)、京津冀地區(qū)(包含天津、保定等)。
整體建設規(guī)模:開發(fā)、新建 34 萬倉(口)電動自行車智能充電柜(樁)充電系統、系 統調試等相應工程以及上線運營前的驗收及低壓引電、電網電表報裝的全部工作、所在地政 府、街道、社區(qū)、居民的相關協調工作、消防施工、驗收、項目備案、運營協議簽署、電費代繳、日常巡檢及應急管理、設備質保期內的維修、充電設備拆改移位等工作。
本項目整體建設規(guī)模為 34 萬倉(口),除標段 14 為固定 5 萬倉(口)外,標段 1-13 預估數量如下表,招標人有權在各標段之間調配建設數量。當整體建設規(guī)模達到 34 萬倉(口)時,招標人有權終止所有標段 EPC 總承包合同。
序號 |
標段 |
主要區(qū)域范圍 |
標段建設規(guī)模 |
備注 |
1 |
標段 1 |
廣州市天河區(qū)、番禺區(qū)等區(qū)域及廣東省內其他地區(qū) |
8 萬(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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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段 2 |
廣州市白云區(qū)、海珠區(qū)等區(qū)域及廣東省內其他地區(qū) |
5 萬(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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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標段 3 |
深圳市寶安區(qū)、龍崗區(qū)等區(qū)域及廣東省內其他地區(qū) |
3 萬(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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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標段 4 |
深圳市光明區(qū)、龍華區(qū)等區(qū)域及廣東省內其他地區(qū) |
2 萬(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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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標段 5 |
廣州市花都區(qū)、黃埔區(qū)等區(qū)域及廣東省內其他地區(qū) |
2 萬(倉)口 |
- |
6 |
標段 6 |
廣州市越秀區(qū)、荔灣區(qū)等區(qū)域及廣東省內其他地區(qū) |
2 萬(倉)口 |
- |
7 |
標段 7 |
廣州市南沙區(qū)、增城區(qū)、從化區(qū)等區(qū)域及廣東省內其他地區(qū) |
1 萬(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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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標段 8 |
深圳市坪山區(qū)、大鵬區(qū)、鹽田區(qū)等區(qū)域及廣東省內其他地區(qū) |
1 萬(倉)口 |
- |
9 |
標段 9 |
深圳市南山區(qū)、福田區(qū)、羅湖區(qū)等區(qū)域及廣東省內其他地區(qū) |
1 萬(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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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標段 10 |
惠州市及廣東省內其他地區(qū) |
1 萬(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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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標段 11 |
天津市和平區(qū)、河東區(qū)等區(qū)域及天津市內其他地區(qū) |
1 萬(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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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標段 12 |
天津市河西區(qū)、濱海新區(qū)等區(qū)域及天津市內其他地區(qū) |
1 萬(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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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標段 13 |
天津市南開區(qū)、河北區(qū)等區(qū)域及天津市內其他地區(qū) |
1 萬(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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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標段 14 |
保定市 |
5 萬(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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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招標人擁有對各標段的最終解釋權, 招標人有權在各標段之間調配建設數量, 投 標人必須承諾無條件服從招標人對標段劃分原則和標段范圍的解釋, 并接受由此產生的工程 量調整;投標人按投標綜合單價和實際工程量調整合同價格;招標人不承擔投標人根據標段 范圍調整引起工程量增減的利潤補償要求。
工期要求:計劃開工日期為 2023 年 09 月 27 日,計劃竣工日期為 2024 年 3 月 30 日。2023年 12 月 31 日前不少于本標段數量的 75%設備上線運營。
2.2 招標范圍
序號 |
|
項目名 稱 |
招標范圍 |
工期要求 |
文件價 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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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能充鋒低速電動自行車充電項目EPC 總承包 |
投標方對本項目編制低速電動自行車充電站項目 EPC 總承包全過程建設服務投標文件,中標人在招標范圍內,根 據招標方提供的低速電動自行車充電站項目(標段* )EPC 總承包全過程建設服務工作,具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勘察設計范圍 a、對區(qū)域全部街道社區(qū)進行摸排, 了解可部署充電站場 地、根據所在區(qū)域用戶數量、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及存量充電 端口數,確定充電柜(樁)點位及投放數量,與場地產權方 進行洽淡。確定項目實施可行性,與當地街道、村委、物業(yè)洽談, 負責產權方與招標方的相關運營協議或合同的簽訂(1-13 標 段運營期不得少于 5 年; 14 標段運營期不得少于 10 年)。 b、完成項目前期合規(guī)性手續(xù)獲取,推進項目及時開工。 c、電網電表(招標方戶頭)的報裝及安裝 (2)工程施工范圍 a、建筑土建類:包括但不限于場地平整、地面硬化、配 電箱、設備基礎、所有溝槽施工、鋼結構車棚、充電柜隔離 圍欄、充電樁防火隔斷板、消防、標識廣告牌等; b、機電安裝類:包括但不限于充電柜(樁)安裝、場區(qū) 內電氣一次二次接線調試、電纜敷設及接線、電站監(jiān)控系統、 防雷接地部分、感應照明、煙感報警、視頻監(jiān)控系統、設備 單體調試和系統聯調、與接口施工及調試,場區(qū)所有設備材 料現場卸貨、抽檢及保管、倒運; c、檢測及試驗:防雷接地等電力行業(yè)規(guī)程規(guī)范所要求的 全部試驗項目; d、其他手續(xù)類:所有一切所需的專項驗收及報告、開工 手續(xù)、圖紙審查、防雷檢測、上線驗收、竣工驗收、生產移 交驗收協調和配合。與政府相關部門管控平臺的對接及數據 傳輸等。所有設備單體調試及并網聯調等為使充電電站順利 上線協調和配合工作,直至最終達到甲方和政府相關部門驗 收移交條件。試運期間服務費收入歸招標方。 (3)設備采購范圍 本工程施工范圍內工程建設所需的設備及材料的供貨、 監(jiān)造、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驗收、功能試驗及 倉儲保管。所有設備的采購,需經得招標方的書面確認后, 方可采用。并提供備品備件。 本工程包含的主要設備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充電 柜及附屬系統、充電樁及附屬系統、車棚、電纜及電纜附件、 電纜保護管、防雷和接地材料、消防系統、照明、煙感、標 識廣告、監(jiān)控系統(充電站運行監(jiān)控系統采集數據按照招標 方要求上傳至集控系統,包括與招標方充電數字化管理云平 臺系統接口調試以滿足系統完整運行)、設備材料的備品備 件等。包括充電終端接入招標方數字化管理云平臺的所有工 作,含小程序及二維碼更換(如有)。 (4)日常巡檢、應急管理 日常巡檢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巡檢(每周一次)、安全巡 檢(三個月一次,特定日期巡檢)、清潔除塵和維護測試 (每年一次);硬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設備故障、火災、自 然災害等、消防安全 承包方應對上述工作范圍內的工作負全部責任及費用, 承包方應為達到本目標而履行合同。詳細招標范圍及參數見招標文件。 |
計劃開工日 期為 2023 年 09 月 27 日,計劃竣 工日期為 2024 年 3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不少于 本標段數量的 75%設備 上線運營。 以監(jiān)理下發(fā) 的開工日期 為準。 |
300/標 段 |
注:招標范圍以招標文件第二卷為準。
3.投標方資格要求
序號 |
標段名稱 |
資格要求 |
1 |
綠能充鋒 低速電動 自行車充 電項目 EPC 總承包 |
1、資質要求: 1)投標方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2)投標人營業(yè)執(zhí)照中有相應的經營范圍; 3)投標人應具有五級及以上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 2、信譽、財務要求: 1) 投標方信譽良好, 經營狀況良好,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 財產被接管、凍結, 破 產狀態(tài);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 單;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 ”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 行人名單。 3、業(yè)績要求:熟悉并了解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的政策、標準,具有電動自行車充電端口開發(fā) 能力,具備電動自行車或電動汽車充電項目的開發(fā)或投建或管理或運營業(yè)績。 4、項目人員資格: 1)具有類似工程施工管理經驗,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2)現場安裝人員具有電工證等有效證件上崗; 3)配置安全管理人員,嚴格按照安裝安全相關規(guī)定和標準操作。 5、其他要求: 1)近 36 個月不存在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且近 12 個月內在系統內單位未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未被列為公司投標方安全管理“黑 名單”; 2)投標方在近 36 個月內不存在騙取中標、嚴重違約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 被解除的情況; 3)投標方與招標方不存在現實的或潛在的利益沖突;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獨立法人企業(yè)之間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 不得在同一 標段投標。 5)對于公司紀檢監(jiān)察機構查辦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賄企業(yè)以及行賄人實際控 制的企業(yè),納入涉案供應商“黑名單”管理的供應商,實行一票否決制。 6、接受聯合體投標(另有約定的除外)。 |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發(fā)售方式
本項目實行在線售賣招標文件。凡有意參加投標者, 請于購買招標文件時間內進入報名參與購買招標文件,不接受現場購買。
4.2 招標文件發(fā)售時間
2023 年 8 月 29 日至 2023 年 9 月 4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
熱線服務: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節(jié)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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