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烏海能源機電動力部礦用綜采工作面自動控制裝置采購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nèi)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工作面情況:利民煤礦0902綜采工作面傾斜長度300m,可采走向長度1209m,采高5.3m,工作面傾角,平均8°。工作面采煤機、前溜、后溜、轉載機、破碎機、乳化液泵等設備采用3300V供電,使用3臺移動變電站;控制采煤機、破碎機、泵站的2臺組合開關。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包括設備采購、安裝調試、培訓、試運行等內(nèi)容。
序號 |
名稱 |
參考型號 |
單位 |
數(shù)量 |
1 |
綜采工作面智能化控制系統(tǒng) |
ZZK127 |
套 |
1 |
1.1 |
智能化監(jiān)測、控制系統(tǒ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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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1.2 |
液壓支架電液控系統(tǒ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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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2 |
安裝、調試專用工具和儀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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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3 |
3 |
備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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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質保期備品備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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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術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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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6 |
備注:具體詳見技術要求。 |
2.1.3交貨期:合同簽訂90日內(nèi)交貨。
2.1.4交貨地點:內(nèi)蒙古利民煤礦。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煤)礦用液壓支架電液控制裝置的《礦用產(chǎn)品安全標志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內(nèi)(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并提供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1000萬元礦用綜采工作面自動控制裝置或煤礦采煤工作面自動控制系統(tǒng)銷售的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4.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7-2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7-28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