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縣發(fā)電有限公司脫硫石灰石采購招標公告
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規(guī)模:山東區(qū)域
范圍:本招標項目劃分為 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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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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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硫用石灰石粉采購 |
1、鄒縣電廠石灰石粉3萬噸 2、鄒縣公司石灰石粉3萬噸 |
500 |
招標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開始推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fā)票。對于購買標書的各投標單位以及選擇增值稅普通發(fā)票的中標單位將采取電子方式開具,不再提供紙質發(fā)票。請各單位登錄電商平臺業(yè)務系統(tǒng),在“電子招投標-發(fā)票管理”菜單中/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 style="word-break: break-all; text-size-adjust: none; color: rgb(34, 85, 136);">下載電子發(fā)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續(xù)使用。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脫硫用石灰石粉采購】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須有3份火力發(fā)電廠脫硫用石灰石粉供貨業(yè)績,且供貨總數量不低于2萬噸。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頁、能反映供貨材料的供貨清單、簽字蓋章頁,時間以簽約時間為準)。
3.投標人須提供日供石灰石粉量不低于1300噸的過磅單(或合作生產廠家日銷售不低于1300噸的過磅單),并承諾24小時連續(xù)供應(出具加蓋公章的承諾書)。
4.投標人須提供:生產廠家合法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礦山開釆許可證》(或采礦許可證);提供滿足招標要求的由第三方有資質化驗機構出具的石灰石粉檢測報告。
5.投標人須提供《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或提供承運單位《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委托運輸合同(有效期在投標有效期內)。
6.投標人若不是石灰石粉生產廠家,須提供與生產廠家簽訂的購銷合同或授權書(有效期在投標有效期內;第三方有資質化驗機構出具的石灰石粉檢測報告委托方與購銷合同的生產廠家一致)。
7.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生產廠家和其授權代理不得在同一標段投標。
8.投標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9.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10.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公告時間:2021-02-24 16:02到2021-03-02 17:00。
購買標書時間:2021-02-24 16:02到2021-03-02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