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南京溧水區(qū)清溪圩整治工程的初步設計已由江蘇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蘇發(fā)改農經發(fā)20241029號文批準,建設資金來自中央和地方資金,招標人為南京市溧水區(qū)重點水利工程建設處 。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水泵及附屬設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南京市溧水區(qū)境內。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
堤防達標建設8436米,新建清溪河西段北堤1122米,新建連鎖塊護坡長4155米,新建堤頂?shù)缆?320米,堤頂新建波形鋼護欄12104米,新建清溪圩閘站、清溪河閘站,新建清溪圩與清溪河連通涵閘1座,河道整治3830米,戴家崗段出行道路整治929米,以及配套設施等。
2.3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
2.3.1招標范圍:主機組及其配套設備和輔助設備的設計、制造、組裝、工廠試驗(含6臺套機組真機試驗)、出廠檢驗、保險、包裝、發(fā)運和工地交貨;
提供備品備件及安裝、試驗用的專用工具;
提交圖紙、說明和其它資料;
提供安裝和現(xiàn)場試驗的指導;
參與現(xiàn)場調試、試運行和驗收;
提供對運行人員和維修人員的培訓;
完成設計聯(lián)絡;
接受買方代表參加工廠監(jiān)造、廠內6臺套機組的泵段真機試驗和出廠檢驗;
提供清溪河閘站水泵機組相關資料供買方進行水泵裝置CFD仿真計算;
售后服務;
完成合同規(guī)定的接口與協(xié)調等工作。
2.3.2對應投資金額:7143793.4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
計劃工期375日歷天。
清溪圩閘站的主機組及相關設備應于2025年3月15日前具備交貨條件,清溪河閘站的主機組及相關設備應于2025年11月25日前具備交貨條件,涉及的埋件等按發(fā)包人要求提供,進度應符合土建施工要求,具體交貨時間由發(fā)包人提前1個月另行通知。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投標人是水泵制造廠商。
(3)業(yè)績要求:投標人2019年10月1日及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生產制造過葉輪直徑≥1450mm的潛水軸流泵生產供貨業(yè)績。
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協(xié)議書、出廠驗收或工程完(竣)工驗收證明材料(詳見投標人前附表第3.5.3項要求) ,如上述證明材料不能反映相關數(shù)據(jù)內容的,則需提供加蓋建設單位或運行管理單位公章的證明材料,時間以合同協(xié)議書上反映的時間為準。
(4)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未出現(xiàn)基本存款賬戶被國家有關機關查封、凍結情況。
(5)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6)其他要求:投標人(含聯(lián)合體各成員<
如有>
)被“信用中國”網站、“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失信記錄解除前,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須在“承諾函”中提供“無失信被執(zhí)行人承諾”)。
(7)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要求見第7.2款“資格評審標準”。
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否決投標處理。
4.招標文件的獲取 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