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浙江公司寧波能源2024-2025年度北侖電廠石灰石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北侖電廠石灰石采購,具體包括石灰石的供貨、運輸至北侖電廠自備碼頭。2024-2025年度北侖電廠脫硫系統(tǒng)預計石灰石用量,預計為35萬噸(最終用量以北侖電廠實際需用量為準)。
招標貨物名稱、規(guī)格要求及數(shù)量、供貨期及交貨地點詳見表1:招標貨物一覽表。
表1招標貨物一覽表
序號 |
物資名稱 |
規(guī)格要求 |
估算用量 |
交貨周期 |
交貨地點 |
備注 |
1 |
石灰石 |
CaO≥51%,顆粒度(粒徑)10~40mm,具體詳細指標詳見技術文件。 |
35萬噸 |
暫定 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具體時間以招標方通知時間為準)1年 |
浙江北侖第一發(fā)電有限公司自備碼頭 |
乙方以船運方式將石灰石運到甲方指定碼頭,到岸后的接卸工作由招標人負責,具體要求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數(shù)量為預估數(shù)量,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需要按實結算。 |
注:清單中的“數(shù)量”為預估的采購數(shù)量,投標人按清單表中的數(shù)量進行報價,合同根據(jù)實際采購量按實結算,參見《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六、分項報價表”。若后續(xù)合同履行中,當供貨周期、結算金額、供貨數(shù)量超過實際招標范圍(以一項先到為止),招標人將另行組織招標采購。
投標人只能對整體包次項目進行投標,不可以選擇包中部分范圍進行投標。
有效期為合同簽訂后12個月(暫定為2024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16日),交貨地點:浙江省寧波市北侖電廠指定地點。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為生產商須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礦源(貨源)廠家的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投標人為代理商須提供本次招標石灰石礦源(貨源)廠家的代理授權書和石灰石礦源(貨源)廠家的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證明文件;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8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石灰石銷售合同業(yè)績2份,且單份合同供貨量10萬噸及以上。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執(zhí)行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投標人須提供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石灰石樣品化學成分檢驗報告(檢驗報告的委托單位需為投標人)。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8-2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8-2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