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新疆喀什地區(qū)伽師縣
2.2 項目規(guī)模:300MW,110kV升壓站2×150 MVA,儲能區(qū)30MW/60MWh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本工程擬定從項目開工后至工程竣工總建設總工期為107個工作日,工程籌建準備期10天,完成臨時生活設施、供水供電及進場物資等。30萬千瓦生態(tài)治理一體化項目110kV升壓站及儲能施工(三標段)施工擬于2024年8月15日開始,2024年11月30日光伏陣列并網(wǎng)發(fā)電。(開工日期暫定,具體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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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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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伽師30萬千瓦光伏發(fā)電項目110kV升壓站及儲能施工 |
喀什伽師30萬千瓦生態(tài)治理一體化光伏發(fā)電項目110kV升壓站及儲能施工(三標段);主要內容包括:喀什伽師30萬千瓦生態(tài)治理一體化光伏發(fā)電項目工程施工(三標段)規(guī)模為110kV升壓站及儲能區(qū)的建安工程(包括站內道路等)、乙供設備材料(除甲供主要設備:主變壓器、GIS設備、35kV高壓開關柜、低壓開關柜及共箱母線等一次設備及預制艙、通信、調度、二次遠動等設備及預制艙、SVG設備、站用變、接地變外)、項目驗收、資料移交等以及所有應由乙方提供的工程管理等相關工作一次性建成。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
1000 |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喀什伽師30萬千瓦光伏發(fā)電項目110kV升壓站及儲能施工】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lián)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資質要求: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各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頒發(fā)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之日,以投運時間為準)至少3項110kV及以上電壓等級的匯集站(或升壓站或變電站)建筑安裝工程投運業(yè)績并同時具有至少1項儲能建筑安裝工程投運業(yè)績(不接受分包業(yè)績)。
所有投標業(yè)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shù))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yè)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2)業(yè)主單位蓋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掃描件:投運證明,或移交生產交接書,或安全穩(wěn)定性運行證明,或質量驗收報告,或其他能證明已投運的材料。
10.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07-25 13:28到2024-07-3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