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寧夏煤業(yè)叉車采購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寧夏煤業(yè)有限責任公各單位叉車公開招標項目
2.1.2招標范圍:
序號 |
需求單位 |
物資編碼 |
物資描述 |
單位 |
數(shù)量 |
1 |
靈新煤礦 |
20000029 |
叉車-通用 |
臺 |
1 |
2 |
靈新煤礦 |
20000029 |
叉車-通用 |
臺 |
1 |
3 |
烯烴二分公司聚合車間 |
20000029 |
叉車-通用 |
臺 |
15 |
4 |
甲醇公司聚甲醛車間 |
20000029 |
叉車-通用 |
臺 |
8 |
2.1.3標段(包)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2.2 其他:2.2.1計劃交貨期:合同簽訂后 90 天內。
2.2.2供貨地點:烯烴二分公司、甲醇公司、靈新礦
2.2.3付款方式:整單結算,貨到驗收合格且收到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后支付貨款60%,安裝調試運行合格后支付30%,留10%質保金,質保期滿無質量問題一次性無息返還質保金。
2.2.4支付形式:全額銀行電匯。
2.2.5質保期:驗收合格之日起 12 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為投標產品的制造商或產品授權代理商,授權代理商須提供有效的制造商針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證書。
(3)投標人為制造商的須具有并提供有效期的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機動工業(yè)車輛(叉車),投標人為授權代理商的須提供制造商有效期的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6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叉車銷售合同業(yè)績3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還須提供對應的進度付款發(fā)票至少一張(須包含項目名稱、付款方、收款方),每張發(fā)票清晰可辨且須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fā)票查驗平臺查驗結果一致,否則按無效認定。
【4】信譽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1)一個制造商對同一品牌同一型號的設備,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同一標包投標;(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時參與同一標包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6-20 15: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6-25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