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樺甸市永吉街道、吉林省吉林市舒蘭市吉舒鎮(zhèn)
2.2 項目規(guī)模:38.2MW、42.2MW。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計劃工期93日歷天,實際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2個標段,具體為:
吉林舒蘭42.2MW光伏項目EPC總承包 |
開工及并網涉及所有手續(xù)辦理、工程勘察設計、設備和材料(光伏組件除外)的采購、運輸(包括設備運輸道路的協調和修復、清障、改造、加固及賠償工作)、接卸、驗收、倉儲保管及項目施工全過程協調、永久用地(升壓站)和臨時用地手續(xù)辦理、建安工程施工、水土保持及環(huán)保措施落實并通過調試、聘請環(huán)水保監(jiān)測監(jiān)理、各項檢查、各項試驗(包括但不限于一次調頻、慣量響應、電能質量、功率(有功、無功)調節(jié)、無功補償裝置、實測建模(逆變器和無功補償裝置、信息入庫))、場站感知設備配置及新能源智慧生產管理平臺接入、各項驗收(包括質監(jiān)驗收、達標投產驗收、消防驗收、移交生產驗收等)等光伏項目一攬子工程。不含工程前期費、工程監(jiān)理費、建安一切險、生產準備(聯合試運行除外)、集中生產運行設施費、生產車輛購置。 |
1000 |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吉林樺甸38.2MW光伏項目EPC總承包】
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公司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或者具有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9.投標人應具備電力行業(yè)設計乙級資質及以上等級資質;
10.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內(2021年至2023年)至少具有2項已投產的30MW及以上規(guī)模的光伏EPC(可不含組件)總承包工程業(yè)績(提供對應的中標通知書、至少1張建安發(fā)票、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11.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吉林舒蘭42.2MW光伏項目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投標人應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或者具有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9.投標人應具備電力行業(yè)設計乙級資質及以上等級資質;
10.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三年內(2021年至今)至少具有2項已投產的30MW及以上規(guī)模的光伏EPC(可不含組件)總承包工程業(yè)績(提供對應的中標通知書、至少1張建安發(fā)票、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
11.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24-06-07 13:00到2024-06-1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