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稱:內蒙古赤峰100萬千瓦荒漠風光儲基地項目一標段PC總承包
(二)項目建設規(guī)模:
①本項目擬建設850MW風電項目,風電場擬安裝 85 臺風機單機容量為10MW的風機,150MW光伏項目,選用585Wp N型單晶雙面光伏組件數量309400塊。配套建設1座 220kV升壓站,1座500kV升壓匯集站,同時配置150MW/300MWh 的儲能系統(tǒng),1條220kV連接線。
②35臺10MW的風機、光伏項目經35kV集電線路送至場內220kV升壓站;50臺10MW的風機經35kV集電線路送至場內500kV升壓匯集站。
(三)項目地點:赤峰市翁牛特旗
(四)工 期:計劃2024年6月30日前開工(具體日期以招標人或監(jiān)理人通知為準),2025年6月30日前具備全容量并網條件。
(五)資金來源:企業(yè)自籌
二、招標范圍
(一)招標范圍:負責500MW風電場區(qū)內所有設備、材料采購供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工程管理、調試、試運、試驗、人員培訓(含風機主機廠家及現場培訓)直至驗收交付生產、質量保修期內的消缺等全過程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設備采購:
承包人承擔整個標段所需50臺10.0MW風機成套發(fā)電設備(混塔高度不低于150m,葉輪直徑不小于220m、年等效滿負荷利用小時數不低于3000小時),50臺箱式變壓器,電纜(含光纜),電纜終端(中間)接頭,35kV集電線路至35kv開關柜所需設備和材料等的采購、運輸,承包人負責本招標項目的所有設備及材料的卸貨、二次倒運(含堆場租賃及平整等)、場內外運輸、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全部風力發(fā)電機組設備年平均可利用率考核指標≥98%,單臺風力發(fā)電機組設備年平均可利用率考核指標≥96%。
設備供應商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風機、逆變器等設備提供機電/電磁暫態(tài)建模所需的,PSASP機電暫態(tài)模型、ADPAS電磁模型、控制器及人員配合等。
2、建筑安裝工程:
(1)50臺10.0MW風電場風機基礎(包括樁基礎)、50臺箱變基礎、50臺吊裝平臺工程、50臺10.0MW風力發(fā)電機組安裝及電氣安裝(含塔筒、機柜電纜、塔筒垂直度檢測報告等)、50臺箱變安裝、電纜溝及電纜敷設、接地工程、調試試驗及消缺等;
(2)35kV集電電纜輸電線路工程及架空輸電線路工程,包含跨越手續(xù)辦理及施工;
(3)場區(qū)內施工道路與檢修道路的修筑、橋梁加固、恢復及超出征租地紅線的臨時土地費用;
(4)負責施工現場供水工程(施工期臨時供水與運營期永久供水等工程)、供電工程(設備采購及施工)、大型機械進出場等;
(5)負責防風固沙措施方案編制及施工;負責所有設備的二次倒運中的道路改造及損壞修復;電力線路(含光纜)等所有障礙物遷移恢復;所有施工區(qū)域恢復原有地貌及相關水保、環(huán)保施工等;
(6)負責防雷檢測、沉降觀測、吊裝平臺承載力和平整度檢測、生產生活臨時用地、試樁和樁基檢測、工程各類專項試驗、專項驗收、質量監(jiān)督部門檢查驗收、配合分系統(tǒng)試運及整套啟動試運行、建設期工程保險、竣工驗收以及在質量保修期內的維修、服務等全部工作。
3、全面負責總承包范圍內的安全、質量、工期、造價和環(huán)保工作。負責按照發(fā)包人要求完成本項目及發(fā)包人負責范圍內的檔案資料收集、整理、組卷、裝訂工作并統(tǒng)一移交至發(fā)包人,配合發(fā)包人通過檔案驗收;
4、完成各分部分項工程的質監(jiān),在施工及設備運輸(含二次倒運)過程中涉及的全部糾紛協(xié)調等所有協(xié)調事項及手續(xù)辦理,以及生產準備費用。
5、手續(xù)辦理及前期
基地項目風電部分核準前相關手續(xù)辦理已完成,風電部分核準后相關手續(xù)辦理已委托第三方機構辦理,基地項目手續(xù)辦理產生的費用由本工程(即一標段)PC承擔,以暫列金形式計入,最終以結算為準,由投標人按照發(fā)包人要求支付至相關賬戶。
基地項目風電核準后手續(xù)辦理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征租地(包括永久、臨時)、施工許可證、節(jié)能聲明及驗收、環(huán)境影響(包括場區(qū)及升壓站、連接線輻射)、環(huán)境影響應急預案、地質災害危險評估、水保(含監(jiān)理、監(jiān)測及驗收)、環(huán)保(含監(jiān)理、監(jiān)測及驗收)、氣候影響評價、生物多樣性評價、職業(yè)病危害預評價及設施設計、安全預評價及設施設計、土地復墾植被恢復、安全驗收、消防驗收及檔案驗收等。
上述手續(xù)辦理及前期費用僅包括相關報告編制、評審、證書辦理等工作,而手續(xù)辦理過程中需要PC中標方配合完成的相關施工及安裝等工程不包括在前期手續(xù)辦理工作中,PC中標方需配合第三方手續(xù)辦理機構完成手續(xù)辦理所需的施工及安裝工程。上述征租地手續(xù)辦理中發(fā)生的征租地款作為暫列金計入PC報價中,最終以結算為準。
注:1.以上范圍未列出但為本工程所必須的設備、施工及協(xié)調等屬于本招標范圍的,為工程項目要求的,均由承包人負責,其費用包含在總價中。
2.本招標文件所附設備“技術規(guī)范書”中,招標人/方是指本工程承包人/方,投標人/方是指分包人。
附表:發(fā)包人與承包人責任分工表
序號 |
工作內容 |
承包人 |
發(fā)包人 |
說明 |
1 |
項目立項、核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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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草地使用批復、農用地轉征地手續(xù)、永久性用地征地手續(xù)、臨時用地手續(xù)及復墾手續(xù)、用地計劃申請、建設用地批準書、安全備案及驗收、職業(yè)衛(wèi)生、臨時用電手續(xù)、安全預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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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施工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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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評估、洪水影響、壓覆礦產資源、文物、軍事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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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編制接入系統(tǒng)方案和取得電力公司接入系統(tǒng)批復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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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網手續(xù)等手續(xù)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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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蒙東電網、市級電力公司報送設備資料、試驗資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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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包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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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力工程質量監(jiān)督中心站,注冊并組織工程各階段監(jiān)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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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包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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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項目施工監(jiān)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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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召開工程啟動驗收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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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負責超出發(fā)包人征地范圍用林(草)用地,包括承包人超出發(fā)包人征地范圍施工用地,生產、生活臨建等用地,進場道路、檢修道路、集電線路臨時用地,直埋電纜及其他施工過程所需的臨時用地協(xié)議簽訂并支付相關的征租用地費用。用地征地范圍外出圖、劃線,辦理土地、林地相關手續(xù)及協(xié)調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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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范圍內的遷墳、墳墓打擾費、敖包等祭祀場所、拆遷補償費用(如果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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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土地地上物的拆改、青苗補償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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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復原、復耕、復綠等相關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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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可研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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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圖設計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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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包人確認,并負責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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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設計及概算、執(zhí)行概算、施工圖預算、施工圖設計、竣工圖設計、提供竣工結算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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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設備監(jiān)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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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段內所需的所有設備材料的設計、采購、安裝、調試、試運行、消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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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場站、設備仿真建模及涉網試驗(出具滿足電網公司最新要求的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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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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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設備保護定值委托計算及調試整定、各級調度申報資料、涉網系統(tǒng)聯(lián)合調試、調度通訊及自動化安裝調試、入網測評、技術和售后服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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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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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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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施工許可證(如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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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平交道路占用許可、線路施工跨(穿)越(公路、鐵路、林地、電力及通訊線路)許可、地方施工備案手續(x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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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負責辦理相關許可證,并承擔相應費用(含押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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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運輸手續(xù)和交通道路許可手續(xù)(如超大件或超重件)辦理,運輸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橋梁臨時加固改造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解決城鄉(xiāng)公共道路與施工現場的通道,確定運輸方式和運輸通道,滿足施工運輸要求和尋找設備堆放場地,設備運輸車輛的拖拽、牽引,綜合協(xié)調設備生產、運輸、存放、倒運、保管,滿足設備連續(xù)吊裝要求,并支付相關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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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施工過程中與政府相關部門、鄉(xiāng)鎮(zhèn)、村民委員會、村民的協(xié)調工作并承擔協(xié)調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使用、材料機具臨時堆放、施工臨時踩踏、傾倒施工和生活垃圾、堆放渣土、揚塵及噪音等并承擔相關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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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發(fā)包人進行臨時用地的勘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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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與國土部門、鄉(xiāng)鎮(zhèn)、村民委員會協(xié)商永久征地和臨時用地賠償、補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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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與林草部門、鄉(xiāng)鎮(zhèn)、村民委員會協(xié)商林地補償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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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xié)調政府相關部門、鄉(xiāng)、村、村民個人等進行征地丈量、指認地界,負責發(fā)生的協(xié)調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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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施工中須充分考慮對風場原有水系的影響,新設計的排水系統(tǒng)確保所涉及的村莊、礦山、水庫、土地、水源、水電站等不受影響;排水系統(tǒng)順暢,符合水保環(huán)保要求,不影響村民生產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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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環(huán)保部門繳納及村民補償施工期間粉塵、噪音、廢水、廢物排放費用,采取灑水、降塵、降噪等措施,保持施工環(huán)境衛(wèi)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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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huán)境保護工程實施(包括:施工、組織驗收)與主體工程同步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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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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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備施工臨建區(qū)及生活區(qū)電源、水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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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電源引接,升壓站臨時電源之外的臨時用電手續(xù)辦理辦理用電手續(xù),繳納相關費用,或備發(fā)電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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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承包人到發(fā)包人指定地點引接,產生電費、10kV及以下施工電源維護及增減容等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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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智慧風電場建設(包括設備區(qū)5G網絡全覆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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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目施工通行、設備材料運輸所涉及的場內外道路修建、維護、橋梁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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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設期根據發(fā)包人要求進行設備標識牌、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標識指示牌的制作、懸掛等。 移交生產時按國家及行業(yè)標準完成所有設備標識、安全標識牌、交通標識、消防標識、生活標識等標志標識的制作、掛牌工作、所有安全標識警戒線(含材料購買,并符合生產管理標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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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質量監(jiān)督檢查協(xié)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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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工程驗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防雷接地、防雷監(jiān)測手續(xù)辦理,并取得專項驗收合格證書。 2)竣工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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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裝工程一切險及第三者責任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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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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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中未明確,但為保證本工程完整性所不可或缺的工作由承包人承擔。
(二)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行業(yè)或地方驗收標準并滿足設計文件及其他相關規(guī)范的要求。
(三)預算金額:164381.53萬元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在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等級要求:
投標人必須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四級資質及以上、安全生產許可證書,以上資質證書均要求且在有效期內。
3.2.2資格能力要求:
(1)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竣工報告或并網發(fā)電證明時間為準)具有至少1個已投產100MW及以上的風光同場(或風電)PC總承包工程業(yè)績,擔任項目經理職務的經歷(需提供PC總承包合同或企業(yè)任命文件或業(yè)主出具證明,并提供竣工報告或并網發(fā)電證明)。擬任項目經理應為本單位職工,并提供本單位2023年1月至今的社保證明材料。
3.2.3業(yè)績要求:
① PC業(yè)績:2019年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單體項目100MW及以上風電PC總承包業(yè)績至少1個,需提供合同證明文件。
②其他要求:擬任本項目的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其他項目擔任總承包項目經理(負責人)。
3.3本工程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報名時間、電子招標文件獲取的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6日9時00分至2024年5月10日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