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 衡水安平一期100兆瓦及二期50兆瓦風力發(fā)電項目送出線路設備采購及安裝施工總承包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本項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安平縣西南部,本項目批復裝機總容量為150MW,擬安裝 24 臺 6.25MW 風輪直徑 200m,輪轂高度 160m 的風力發(fā)電機組,配套新建一座 110kV 升壓站。(具體以規(guī)劃批復為準)。
招標范圍:采購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約7.8km的110kV送出線路、安平站內改造(應確保許可進入安平站進行踏勘、收資及施工,并開具電網允許開展工作的證明材料)所有涉及的手續(xù)辦理(前期手續(xù)、涉網手續(xù)、工程協(xié)調、跨越手續(xù)等)、設備及材料采購、工程施工、安裝調試、試運行、試驗及檢查測試、質量監(jiān)檢、國網驗收、并網、質保期消缺、檔案驗收和竣工驗收等全部工作。
工期:本項目擬定2024年5月30日前開始施工,計劃總工期約150個日歷天。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條件:(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或輸變電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證書,其中承裝、承試要求三級及以上。
(4)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與業(yè)主直接簽訂的110KV及以上輸電線路工程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與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110kV 及以上輸電線路工程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技術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擬任崗位必須為安全負責人)。
質量負責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5-01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5-10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