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廣西公司永福公司永福大利山、雙江風電場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服務集采公開招標,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永福大利山風電場場址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桂林市永福縣上寨村一帶山脊,風電場中心位置坐標約為109°59"1.635"E,24°45"33.489"N,場址海拔約 350m~850m,距永福縣直線距離約為12km,距桂林市中心城區(qū)的直線距離約為56km。規(guī)劃開發(fā)范圍位于在建的永福堡里風電場西南側,規(guī)劃裝機容量為100MW,擬安裝16臺單機容量為6250kVA的風力發(fā)電機組,初擬輪轂高度為115m,擬新建1座220kV 升壓匯集站,新建1回220kV架空聯絡線至永福廣福風電場,同步配置 20%、2h的儲能系統。項目永久用地約22.77畝,長期租地約204畝,臨時用地約1243畝。項目用地范圍內占少量公益林、天然喬木林等限制性因素需投標人協調解決。
永福雙江風電場場址位于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桂林市永福縣龍江鄉(xiāng)、永安鄉(xiāng)一帶山脊,風電場中心位置坐標約為E109°53.429’,N24°05.379’,場址海拔約350m~900m,場址距永??h直線距離約為14km,距桂林市中心城區(qū)的直線距離約為45km。規(guī)劃裝機容量為150MW,擬安裝27臺單機容量為5.6MW的風力發(fā)電機組,初擬輪轂高度為115m,擬新建1座220kV升壓站,新建1回220kV架空聯絡線接至國能永福電廠220kV升壓站預留間隔,同步配置20%、2h的儲能系統。項目永久用地約34.16畝,長期租地約306畝,臨時用地約1965畝。項目用地范圍內占少量公益林、天然喬木林等限制性因需投標人協調解決。
2.1.2招標范圍:
承包人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永福大利山、雙江風電場項目使用林地情況進行調查、評估和編制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工作,提供符合招標人及當地政府部門要求的成果,并協助招標人辦理直至取得永福大利山、雙江風電場項目使用林地同意書、林木采伐許可證。
(2)開展永福大利山、雙江風電場項目鳥類遷徙通道及遷徙地關系論證報告編制工作。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的委托人要求。
2.1.3 服務期限:2024年5月25日至2024年10月30日,具體開始時間以合同簽訂之日為準,若合同簽訂時間晚于計劃工期開始時間,則工期順延。
2.1.4 項目地點: 永福發(fā)電有限公司永福大利山、永福雙江風電場。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需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林業(yè)調查規(guī)劃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風電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合同業(yè)績2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項目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風電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編制項目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04-28 16: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05-07 1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