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海港鐵山港西港區(qū)石頭埠作業(yè)區(qū)19號泊位工程工程質量檢測服務項目,項目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實施地點: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北海市。
2.2項目規(guī)模:北海港鐵山港西港區(qū)石頭埠作業(yè)區(qū)19號泊位工程主要是建設1個20萬噸級散貨泊位,岸線長度361.5米,設計年貨運量950萬噸(其中鋁土礦900萬噸、煤炭50萬噸)。本項目主要是招標人委托中標人開展北海港鐵山港西港區(qū)石頭埠作業(yè)區(qū)19號泊位工程的工程質量檢測服務。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本工程初步設計報告。
2.3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2.4項目概算:380萬元。
2.5招標范圍:北海港鐵山港西港區(qū)石頭埠作業(yè)區(qū)19號泊位工程的包含但不限于基樁質量檢測(含試驗樁檢測)、水運工程混凝土結構實體質量驗證性檢測、實體交竣工驗收檢測、生產與輔助設施交竣工驗收檢測、護岸加固工程交竣工驗收檢測等內容。所有工程質量檢測范圍必須滿足招標人提供的本工程初步設計報告中的設計范圍,其質量檢測必須滿足國家、行業(yè)有關的技術規(guī)范要求,并達到工程竣工驗收條件的合格標準;如因國家政策、檢驗標準、檢測規(guī)范、技術規(guī)程變化、設計變更、有關主管部門要求補充或調整的檢測項目以及招(投)標文件未列舉而實際要求必須實施的項目,投標人須無條件配合完成,其費用、責任、義務及風險應視為己包含或隱含于合同總價中,招標人將不另行計價;本項目為爭創(chuàng)國家級優(yōu)質工程,投標人所提供的檢測成果必須滿足相關規(guī)定要求。
2.6工期要求:
(1)本項目檢測開始時間要求:北海港鐵山港西港區(qū)石頭埠作業(yè)區(qū)19號泊位工程建設周期18個月,主體工程計劃開工時間2023年 12 月(具體時間以實際通知為準)。招標人在開工時間前三日前通知中標人,中標人應做好相關準備,在工程開工當天進場開展監(jiān)測工作。每批次現(xiàn)場工作完成后7天內提供中間檢測結果報告,并經招標人、監(jiān)理確認。
(2)本項目進度計劃及期限要求:本項目服務進度與北海港鐵山港西港區(qū)石頭埠作業(yè)區(qū)19號泊位工程同步,直至完成工程竣工驗收。
2.7項目類別:服務類。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為國內依法注冊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3.2投標人資質最低要求:具備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機構等級證書(水運工程結構甲級)和有效的CMA計量認證證書(等級證書中須包含擬承擔實體檢測項目)。
3.3投標人業(yè)績最低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具有1個水運工程(需含碼頭工程)驗證性檢測合同業(yè)績或交工驗收檢測合同業(yè)績,且單個合同金額不少于100萬元(含),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包括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簽字蓋章頁)。
3.4投標人擬投入本項目的人員要求:
(1)項目負責人: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具有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師證書(專業(yè)為水運結構與地基),2018 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日期或檢測報告日期為準),至少具有1個擔任過水運工程驗證性檢測或交工驗收檢測(質量檢測) 服務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的業(yè)績(需提供業(yè)績合同或檢測報告,若合同或檢測報告不能體現(xiàn)項目名稱、負責人姓名等關鍵因素的,還需提供其他有效的佐證材料)。
(2)試驗檢測工程師:不少于3人,具有工程師或以上職稱及有效的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師證書(專業(yè)為水運結構與地基)。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3年11月22日17時至2023年11月29日17時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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