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能蒙東公司海拉爾熱電廠
供熱運維及熱費收取外包服務【重新招標】
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HNZB2023-10-3-278)
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呼倫貝爾市
1. 招標條件
本華能蒙東公司海拉爾熱電廠供熱運維及熱費收取外包服務【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服務
2.2機組規(guī)模:海拉爾熱電廠2×200MW熱電聯產機組。
2.3服務期: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4招標范圍:海拉爾熱電廠供熱運維及熱費收取外包服務,包括:海拉爾熱電廠供熱轄區(qū)2078.79萬平方米供熱運維、檢修、收費、客服工作。負責管轄區(qū)域內管網及換熱站運行調整、檢修維護、入戶服務、熱費催收、欠費用戶停斷熱、違規(guī)用熱檢查及各渠道投訴處理;負責管轄區(qū)域熱網失水查找、節(jié)能降耗工作;負責缺陷處理驗收、兩票執(zhí)行、低壓電氣設備操作;負責新增用戶供熱系統(tǒng)驗收,招標范圍及要求詳見《海拉爾熱電廠供熱服務技術規(guī)范書》。
2.5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 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近年,具有不少于2項單項合同金額100萬元及以上的勞務派遣服務業(yè)績,需提供合同掃描件,包含首頁、簽字蓋章頁以及體現合同內容的關鍵頁。
3.2.3本項目不允許轉包或分包。
3.2.4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