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北侖電廠大岙渣場二期3.31MWP(3.00MW)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EPC工程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浙江公司北侖電廠大岙渣場二期3.31MWP(3.00MW)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EPC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浙江公司北侖電廠大岙渣場二期3.31MWp(3.00MW)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位于寧波市北侖區(qū)國能浙江北侖第一發(fā)電有限公司廠外大岙渣場內,利用渣場內閑置地面約36畝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本項目以1回10kV線路接入周邊 10kV 線路。本項目為全額上網。項目直流側建設容量3.31MWp,交流側建設容量3MW;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電站建設、地面清表平整、坡面加固、臨邊防護、施工用電和用水臨建設施、組件水清洗系統(tǒng)、檢修道路、臨邊圍欄、截洪溝修復、排水設施及地面覆綠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設計、設計審查、設備購置、材料采購、工程施工安裝、定值計算及整定、試驗及檢查測試、新能源集控中心就地側接入及調試(視頻監(jiān)控及生產數據接入指定平臺)、系統(tǒng)調試、涉網調試(包括電能質量檢測等國網要求的相關工作)、試運行、辦理并網手續(xù)、調度及供電手續(xù)、消缺、培訓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建設期工程保險;工程驗收(包含光伏項目所需的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
工期:合同簽訂后3個月實現全容量并網。項目建設地點: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qū)新碶永久鐘夾岙111號大岙渣場內。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3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投標人如提供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3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3MWp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投標人如提供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3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0-18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0-23 16:00:00。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浙江公司北侖電廠大岙渣場二期3.31MWP(3.00MW)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EPC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浙江公司北侖電廠大岙渣場二期3.31MWp(3.00MW)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位于寧波市北侖區(qū)國能浙江北侖第一發(fā)電有限公司廠外大岙渣場內,利用渣場內閑置地面約36畝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本項目以1回10kV線路接入周邊 10kV 線路。本項目為全額上網。項目直流側建設容量3.31MWp,交流側建設容量3MW;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光伏電站建設、地面清表平整、坡面加固、臨邊防護、施工用電和用水臨建設施、組件水清洗系統(tǒng)、檢修道路、臨邊圍欄、截洪溝修復、排水設施及地面覆綠等整個工程項目的工程勘察設計、設計審查、設備購置、材料采購、工程施工安裝、定值計算及整定、試驗及檢查測試、新能源集控中心就地側接入及調試(視頻監(jiān)控及生產數據接入指定平臺)、系統(tǒng)調試、涉網調試(包括電能質量檢測等國網要求的相關工作)、試運行、辦理并網手續(xù)、調度及供電手續(xù)、消缺、培訓等,同時也包括所有材料、消耗品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等。建設期工程保險;工程驗收(包含光伏項目所需的各項專項驗收和竣工驗收);移交以及質保期內的服務。
工期:合同簽訂后3個月實現全容量并網。項目建設地點: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qū)新碶永久鐘夾岙111號大岙渣場內。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新能源發(fā)電)專業(yè)乙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0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3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投運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投標人如提供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3MWp及以上光伏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3MWp及以上光伏項目設計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二級及以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建筑工程或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投標人如提供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符合《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3MWp及以上光伏項目施工負責人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0-18 14: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0-23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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