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南疆塔克拉瑪干沙漠新能源基地 6×66萬千瓦煤電項目#1~#5鍋爐及附屬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T241100111377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三峽南疆塔克拉瑪干沙漠新能源基地 6×66萬千瓦煤電項目#1~#5鍋爐及附屬設備采購已獲批準建設,項目資金來源為項目業(yè)主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業(yè)主為三峽巴州若羌能源 ,建設管理方為湖北能源集團股份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根據(j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四通道疆電外送”前期工作情況,“十四五”末期、“十五五”初期,規(guī)劃建設若羌至四川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三峽南疆塔克拉瑪干沙漠新能源基地配套6×66萬千瓦煤電項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縣,將作為若羌外送特高壓直流外送配套調峰電源,電廠建成后將保證電力系統(tǒng)安全穩(wěn)定運行和新能源可靠并網(wǎng)消納,為新疆電力外送提供有力的電源保證。
本工程為新建工程,本期建設6×66萬千瓦煤電項目配置6臺660MW級超超臨界燃煤機組,同步建設煙氣脫硫、脫硝設施,其中6號機組屬于國家靈活性改造創(chuàng)新項目。
工期計劃:2025年4月主廠房澆第一方砼,2027年4月#1機組投產(chǎn),2027年12月#6機組投產(chǎn)。每臺機組投產(chǎn)時間間隔1.5個月。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為項目所需#1-#5機組(共計5臺/套)鍋爐及附屬設備、材料和相應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消耗品、設計、技術資料以及有關的技術服務等,具體內容詳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6機組鍋爐不在本次招標范圍內。
2.3 交貨要求:
交貨時間:鍋爐及附屬設備計劃交貨時間以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為準,在合同談判和設計聯(lián)絡會期間最終確定。投標人編排的交貨計劃應滿足招標人的工程進度要求。
交貨地點及方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縣項目廠址內指定地點車板交貨。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應同時滿足以下資格條件要求:
(1)資質條件:
1)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yè);
2)投標人或其所屬針對本項目的具體制造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或生產(chǎn))許可證(壓力容器設計和A級鍋爐制造),并同時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制造(或生產(chǎn))許可證(壓力容器A1級)。
(2)業(yè)績要求:2017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以投入商業(yè)運行時間為準),投標人或其母公司具有在境內投入商業(yè)運行的單機容量600MW等級及以上燃煤機組鍋爐設備2臺及以上供貨業(yè)績(設計煤種中氧化鈉和氧化鉀總含量≥3%),有效業(yè)績須附相應的供貨合同、技術協(xié)議關鍵頁、投運證明文件(機組性能考核試驗報告或機組生產(chǎn)移交書或業(yè)主出具的投運證明)。
(3)財務要求:近2年(2022、2023年)無連續(xù)虧損(需提供2022、2023年經(jīng)審計的財務報表)。
(4)信譽要求:未處于 限制投標的專業(yè)范圍及期限內。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3 投標人不能作為其它投標人的分包人同時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