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蒲縣120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項目臨時業(yè)主營地場平施工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山西省臨汾市蒲縣喬家灣鎮(zhèn)和黑龍關鎮(zhèn)境內
2.2項目規(guī)模:1200MW(4*300MW)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具體開工時間以通知為準,總工期保持不變,本項目計劃總工期為284天
2.4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標書售價(元) |
山西蒲縣120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項目臨時業(yè)主營地場平施工工程 |
臨時業(yè)主營地場地平整、邊坡支護及截排水,以及場內道路;岔堡線至兩洞口處1180m高程平臺的施工便道(L5臨時道路);砂混系統場地的回填平整;以及本標范圍內的臨時施工措施及環(huán)水保措施等(詳細內容見技術規(guī)范書)。 |
500 |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山西蒲縣120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項目臨時業(yè)主營地場平施工工程】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被國家應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8.其他要求:本次招標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不能作為投標人參加投標,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出具以下相關承諾函,格式自擬: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4)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
5)與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6)在最近5年內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或較大及以上事故的,負有同等事故責任的(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在投標截止日期前,在同類工程中發(fā)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關部門事故調查責任認定的,視同在事故中負同等及以上責任;
7)法律法規(guī)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9.專用資格條件
9.1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施工總承包綜合資質(原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
9.2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9.3投標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應具有獨立承擔至少1項類似施工項目的業(yè)績,所有投標業(yè)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掃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yè)績真實性的相關內容。
9.4招標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連續(xù)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9.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4-08-30 16:14到2024-09-05 17:00。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遞交截止時間:2024-09-2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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