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內蒙古鄂爾多斯市
1.招標條件
內蒙古北聯(lián)電能源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鏵尖露天煤礦安全生產整體托管服務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內蒙古鏵尖露天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內蒙古北聯(lián)電能源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鏵尖露天煤礦安全生產整體托管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鏵尖露天煤礦位于內蒙古自治區(qū)鄂爾多斯市境內,行政區(qū)劃隸屬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準格爾召鎮(zhèn)。礦田位于內蒙古鄂爾多斯萬利礦區(qū),礦田為一多邊形,東西最長約9.2km,南北最寬約7.8km,面積約57.391km2。
鏵尖露天煤礦礦區(qū)劃分六個采區(qū)。二采區(qū)位于礦田中部偏東,目前露天礦采場位于二采區(qū)范圍內,露天采場位于二采區(qū)北部;首采區(qū)位于礦田西南部;三采區(qū)位于礦田東部(三采區(qū)范圍因煤層露頭出露溝谷兩側,將賦煤范圍斷為兩部分,因此分為三—1采區(qū)和三—2采區(qū));四采區(qū)位于礦田西部;后備一區(qū)位于礦田西北部;后備二區(qū)位于礦田東北部(二采區(qū)北側)。當前開采順序為二采區(qū)→三采1區(qū)→三采2區(qū)→首采1區(qū)→首采2區(qū)→首采3區(qū)→四采區(qū)→后備一區(qū)→后備二區(qū)。
煤礦核定生產能力600萬噸/年,地質儲量13520萬噸。依據《鏵尖露天煤礦2023年儲量年度報告》,截至2023年12月底剩余可采儲量7279萬噸。鏵尖露天煤礦共6個采區(qū),當前正在開采二采區(qū),主采煤層2層,5-1煤平均厚度2.75m、6-2煤平均厚度3.72m,埋深70—110m,傾角小于5°,煤層賦存穩(wěn)定。煤類以不粘煤為主,長焰煤零星分布,發(fā)熱量平均4350大卡/千克。
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照齊全、有效。鏵尖露天煤礦于2012年2月通過綜合驗收,2013年5月停產,2019年恢復生產,2023年核定生產能力600萬噸/年,已實現(xiàn)達產和內排。已通過內蒙古自治區(qū)綠色礦山和智能礦山驗收,是一級標準化煤礦。
2.1.1開采方式及生產工藝
采用露天開采,單斗—卡車間斷生產工藝。
剝離:自卸卡車經運輸道路、坡道以及中間搭橋路將剝離物運至排土場,排棄到界后進行復墾綠化。
采煤:自卸卡車經運輸道路將坑下原煤運至選煤廠卸車平臺,由選煤廠進行篩分加工或直銷原煤。
2.1.2露天煤礦已有主要系統(tǒng)、設備設施
35kV變電站、10kV變配電室、供電線路等供電系統(tǒng);三臺4噸供熱鍋爐及供熱管網系統(tǒng);一處日用消防泵房、兩處生活污水處理系統(tǒng)。
綜合檢修車間(工業(yè)廣場內)、小車庫、一棟材料庫棚、一棟兩層安全生產應急指揮中心。一座標準化煤質化驗室。
現(xiàn)有第三方利用招標人原生產系統(tǒng)(一級破碎站、篩分車間、儲煤場及7條膠帶運輸系統(tǒng))已建一座500萬噸/年的選煤廠、地磅系統(tǒng)。
現(xiàn)有一棟兩層辦公樓、一棟五層宿舍樓、一棟食堂、一處浴室、一處活動室、一座籃球場等。
2.2服務地點: 鄂爾多斯市準格爾旗準格爾召鎮(zhèn)。
2.3生產規(guī)模:600萬噸/年。
2.4服務期:自合同簽訂生效起五年,每年簽定一次年度合同。合同履約期間招標人有權對服務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不通過的,招標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5招標范圍:投標人負責煤礦安全生產整體托管,主要包括露天煤礦的安全管理、生產管理、技術管理、證照手續(xù)辦理等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范圍:征用地、鉆爆、采煤、剝離、運輸、排土、邊坡、防排水、機電、調度、后勤等安全生產管理;供用電、供排水、供暖、生產及輔助系統(tǒng)等運行、維護、檢修、更新改造等;林草、耕地、文物、征用地及火工品等手續(xù)辦理工作;安全生產標準化、國家級綠色礦山和國家智能化示范煤礦建設和動態(tài)達標等所涉及的全部工作。
具體范圍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服務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投標人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改革后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甲級)資質,且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3.2.2 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具有近年(合同簽訂時間為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煤礦整體托管合同業(yè)績,并提供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含合同首頁、項目名稱、合同范圍、簽訂時間及簽字蓋章頁等關鍵頁)及合同對應發(fā)票一份。無法體現(xiàn)上述關鍵信息的視為無效業(yè)績。
3.2.3人員要求:
3.2.3.1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礦長)須具有煤礦主體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應與投標人有正式勞動關系(提供項目經理近一年內連續(xù)3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具有近5年內有從事過礦長一年及以上或副礦長三年及以上職務的經歷以及10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yè)經歷(須提供曾任職煤礦出具的任職礦長一年及以上或副礦長三年及以上以及10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yè)經歷的證明材料并加蓋任職單位的公章)。
3.2.3.2投標人擬派機電副礦長、生產副礦長、安全副礦長須具有煤礦主體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應與投標人有正式勞動關系(提供近一年內連續(xù)3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具有近5年有從事過副礦長一年及以上或科室長/副總工程師三年及以上職務以及10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yè)經歷(須提供曾任職煤礦出具的任職副礦長一年及以上或科室長/副總工程師三年及以上以及10年以上礦山一線從業(yè)經歷的證明材料并加蓋任職單位的公章)。
3.2.3.3總工程師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應與投標人有正式勞動關系(提供近一年內連續(xù)3個月的社保證明材料)。近5年內從事過煤礦總工程師職務3年及以上、從事煤礦生產一線工作10年以上(須提供曾任職煤礦出具的任職總工程師三年及以上和從事煤礦生產一線工作10年以上的證明材料并加蓋任職單位的公章)。
3.2.4 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6月14日09:00起至2024年6月20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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