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德令哈抽水蓄能電站可行性研究、招標及施工詳圖階段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青海省德令哈抽水蓄能電站可行性研究、招標及施工詳圖階段勘察設計, 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出資比例 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 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青海省德令哈抽水蓄能電站可行性研究、招標及施工詳圖階段勘察設計。 2.2 招標編號:BRR23-ZB1-ZB-083-003。
2.3 建設地點: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蓄集鄉(xiāng)。
2.4 項目概況:青海省德令哈抽水蓄能電站為國家《抽水蓄能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
(2021-2035 年)》中青海省“十四五 ”重點實施項目。電站位于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 令哈市蓄集鄉(xiāng)境內,距德令哈市、西寧市直線距離分別約為 35km、370km。電站裝機容量 600MW (2×300MW),額定水頭 536m。電站連續(xù)滿發(fā)小時數為 6 小時,具備日調節(jié)能力。德令哈 抽水蓄能電站工程開發(fā)任務為主要承擔青海省電力系統(tǒng)的調峰、填谷、儲能、調頻、調相和 緊急事故備用等任務。
本工程為二等大(2)型工程,樞紐建筑物由上水庫、下水庫、輸水系統(tǒng)及發(fā)電廠房等 四部分組成。
上水庫位于博格且郭勒左岸沖溝內,采用一面筑壩三面開挖形成庫盆。上水庫正常蓄水 位 3883m,死水位 3838m,調節(jié)庫容 304 萬 m3。下水庫位于巴音河上、已建蓄集峽水利樞紐 大壩下游,壩址位于巴音河出山口附近,下水庫正常蓄水位 3327m,死水位 3312m,調節(jié)庫 容 315 萬 m3。
在上、下水庫之間山體內布置地下輸水發(fā)電系統(tǒng), 引水系統(tǒng)采用一洞兩機,立面采用一 級豎井方案,設置引水調壓室,尾水系統(tǒng)采用一洞一機,上、下水庫均采用側式。上、下水 庫進/出水口水平距離約 3437m,距高比 6.4,電站發(fā)電額定水頭 536m、額定流量
64.69m3/s。
地下廠房采用尾部式開發(fā)方式,廠區(qū)建筑物包括地下洞室群和地面開關站,地下廠房洞 室群主要包括主副廠房洞、主變洞、母線洞、進廠交通洞、通風兼安全洞、高壓電纜洞等洞 室。初擬 330kV 一級電壓接入電力系統(tǒng)托素變電站。
工程對外交通條件較好,上、下水庫存在現有道路通過。上、下水庫附近有平緩臺地用 于施工布置,上水庫區(qū)西南側有較平緩臺地,下水庫大壩下游、巴音河左岸附近有較大臺地
可用于臨時施工設施布置,工程施工場地布置條件總體較好。初擬工程施工總工期 58 個月, 首臺機組發(fā)電工期 55 個月。
青海省德令哈抽水蓄能電站項目不涉及生態(tài)保護紅線,不涉及自然保護區(qū)、風景名勝區(qū)、 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地質公園、森林公園、飲用水源保護區(qū)等環(huán)境敏感區(qū)。
工程靜態(tài)總投資為 469595.25 萬元,單位千瓦靜態(tài)投資 7827 元/kW。
2.5 招標范圍
青海省德令哈抽水蓄能電站可行性研究階段、招標設計階段和施工詳圖設計階段的勘察、 設計、科研及相關服務工作。具體工作范圍包括但不限于:
(1)可行性研究階段:承擔本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的勘察、設計及相關科研試驗工作, 負責項目專題報告(發(fā)包人委托第三方專業(yè)機構完成的接入系統(tǒng)設計除外)、專項報告、項 目核準申請報告編制工作,并配合取得行業(yè)主管部門審查意見或批復意見;承擔現場勘察、 勘探等臨時征用土地補償、安置補助、青苗補償及使用后的植被恢復等。
(2)招標設計階段:承擔本項目工程籌建期、工程準備期、主體工程施工期、工程完 建期、竣工期等各個階段所有工程招標、設備采購的招標設計工作, 協(xié)助發(fā)包人完成工程分 標規(guī)劃方案,負責各分標項目招標技術文件、招標圖紙、招標工程量清單及計價要求、分標 概算編制,參加分標規(guī)劃、招標文件評審并按評審意見修改招標設計。
(3)施工詳圖設計階段:提供滿足項目各階段各部位工程施工及安全生產運行需要的 施工詳圖設計,復核、完善、深化勘察設計成果,優(yōu)化設計并出具優(yōu)化設計報告。
(4)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參與施工承包人、設備供應商的技術談判和各種永久設
備圖紙資料審查、技術交底、設計現場服務和設計變更、設計聯(lián)絡會及重要設備工廠試驗及 驗收、施工地質素描和編錄工作、施工測量控制網的建立復測和維護、參加試車(試運行)、 竣工圖編制等,達標投產創(chuàng)優(yōu)、發(fā)包人標準化工地建設、從工程開工至竣工的各項安全鑒定、
驗收等的配合工作,以及承包人為完成本項目勘察設計工作應提供的其他服務。
(5)專項設計:承擔本項目界樁圍欄設計、反恐防爆設計、全廠消防設計、建設征地 移民安置綜合設計及相關配合工作、環(huán)保設計標準與方案設計、水土保持設計標準與方案設
計(表層土在水土保持上的利用)、景觀設計等專項設計工作。
2.6 服務期限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整個工程竣工驗收結束之日止。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同時具有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以下資質:
(1)勘察資質: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2)設計資質: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電力行業(yè)甲級資質、電力行業(yè)水力發(fā)電(含 抽水蓄能、潮汐)專業(yè)甲級資質、水利行業(yè)甲級資質中的任意一項。
3.2 投標人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應具有單個項目總裝機容 量5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電站或單個項目總裝機容量500MW及以上具有地下廠房的常規(guī)水電 站可行性研究階段、招標設計階段及施工詳圖設計階段的勘察設計業(yè)績(上述三階段業(yè)績不 限于同一工程項目)。
3.3 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應具有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或巖土工程專業(yè)) 或注冊電氣工程師職業(yè)資格,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yè)正高級(或教授級)技術職稱,擔任過 500MW 及以上抽水蓄能電站或單個項目總裝機容量 500MW 及以上具有地下廠房的常規(guī)水電站 可行性研究階段、招標設計階段及施工詳圖階段勘察設計工作的項目經理(副經理)或設總 (技術負責人)職務(上述三階段業(yè)績其中任意一階段)。
3.4 投標人擬派項目設總(技術負責人)應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擔任過 500MW 及以上抽水 蓄能電站或單個項目總裝機容量 500MW 及以上具有地下廠房的常規(guī)水電站可行性研究階段、 招標設計階段及施工詳圖階段勘察設計工作的設總(技術負責人)或副設總職務(上述三階段 業(yè)績其中任意一階段)。
.5 投標人應提供企業(yè)近三年(2020 至 2022 年度)經會計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 務會計報表。
3.6 其它要求:投標人擬派主要人員應為本單位人員,提供投標截止時間前半年內連續(xù) 三個月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
3.7 投標人處于集團公司供應商黑名單或灰名單、招標人及其所屬專 業(yè)化公司黑名單或灰名單,且處于有效期內(平臺自動排查)。
3.8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獲取時間:2024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 16:00 止(北京時間,下同)。 4.2 獲取方式:網絡下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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