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 |||||||||
本招標項目泰興市恒瑞供熱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網擴建工程項目已經由泰興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關于泰興市恒瑞供熱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網擴建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含項目建議書)的批復泰發(fā)改投256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泰興市恒瑞供熱管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泰興市恒瑞供熱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網擴建工程項目疏港路管廊加層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 |||||||||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 |||||||||
2.1項目地點:泰興經濟開發(fā)區(qū)內 2.2工程規(guī)模:(1)近期管廊及蒸汽管網工程:在閘北路、閘南路增加主管廊(含如泰運河跨河管廊橋),在中港路(通園西路至洋思西路段)增加支管廊,總長約5200米;新建1.0MPa等級低壓蒸汽管網,長9500米,管徑DN80~DN700。(2)遠期管廊及蒸汽管網工程:在蔣港路、長江北路、長江南路、洋思路、金港路等圍合區(qū)域內新建管廊,長約10000米;沿龍崗路、陽江西路、閘北路等規(guī)劃建設中低壓蒸汽管網,長8500米,管徑DN80~DN700。 2.3工期要求:180日歷天 2.4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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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1)工程建設合同簽訂后,項目開工前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的10%工程預付款;(2)根據(jù)實際完成工作量,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進度款支付申請,甲方自接到乙方進度款支付申請15日內完成審核,甲方支付乙方至已完成工程量審核金額的70%進度款(含預付款)。(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提交結算資料,發(fā)包人30日內完成審核,付款至結算總金額的80%。(4)剩余20%工程款待工程使用滿24個月,無質量問題后,30天內一次性付清(無利息)。(5)每次工程款支付,乙方需開具全額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增值稅率9%),甲方收到發(fā)票后30日內完成工程款支付。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 |||||||||
3.1投標人資質條件: (1)具備[施工總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含)以上及以上資質; (2)具備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 (1)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系已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并具備[注冊二級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執(zhí)業(yè)資格;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同時具備 / 資質; (2)投標人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3)項目負責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4)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②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③在其他單位任職(在投標單位分公司任職不屬于在其他單位任職),具體查詢方式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1.1。 (5)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此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6)其他 ①? 自2022年4月23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②? 自2023年4月23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③? 自2024年1月23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q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 ⑤□ 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企業(yè)沒有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認定存在違約情形的。 (7)? 投標人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的養(yǎng)老保險(時間要求:投標截止時間上月或當月,其他要求:應載明繳費單位名稱、姓名、繳費時間,并蓋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不能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納證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事業(yè)單位等的人員、須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退休人員(不超過65歲)提供退休證明。 3.4業(yè)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 ?否 (1)□投標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止。以竣工驗收佐證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2)□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標公告發(fā)布之日止。以竣工驗收佐證資料中載明的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注:①項目負責人承擔的類似工程不是投標人承擔的工程,不予認可; ②有項目負責人變更情形的: □不予認可; □以下情形予以認可(房屋建筑工程主體結構封頂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變更項目負責人的),個人業(yè)績由變更后的人員所有; ③未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承擔的類似工程,不予認可。 3.5信譽要求:投標截止時,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官網的曝光臺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間的(曝光僅限以下行為: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為,有相關部門正式公文證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滿的除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guī)定的情形。 注:3.3(4)情形①、3.3(4)情形②、3.3(5)、3.3(6)、3.5、3.6項評審方式為承諾制,如查實投標人在《誠信投標承諾書》中虛假承諾,按弄虛作假處理。 3.7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采用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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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標文件獲取 | |||||||||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04月12日00時00分至2024年04月17日00時00分 * | |||||||||
5.投標截止時間 | |||||||||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04月23日09時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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