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所在地區(qū):云南省
1. 招標條件
糯扎渡電廠2024年樞紐區(qū)水工建筑物及附屬建筑物檢修、防洪度汛設施維護工程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糯扎渡水電站工程屬大(1)型一等工程,電站樞紐區(qū)主要水工建筑物為心墻堆石壩、左岸溢洪道、左岸泄洪隧洞、右岸泄洪隧洞、引水發(fā)電系統(tǒng)、樞紐區(qū)邊坡、帷幕灌漿廊道、500kV出線場等。附屬建筑物主要為電廠物資倉庫、實訓中心、中控樓、試驗室、主排風樓、物資堆放場、副排風樓、進風豎井、氣瓶庫、821.5平臺生產管理用房以及樞紐區(qū)各區(qū)域為了安全防護及巡視檢查而修建的各類防護欄桿和鋼爬梯等。糯扎渡電廠自2014年6月實現(xiàn)全部機組投產以來,由于樞紐區(qū)水工建筑物及其附屬建筑物受到運行、機電檢修、人員活動及自然環(huán)境等因素的影響,樞紐區(qū)水工建筑物及附屬建筑物部分結構和設施存在不同程度的損壞、老化等現(xiàn)象。
每年5-10月份為瀾滄江流域的汛期,該時期流域內降雨集中、雨量充沛、上游來水量大。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根據(jù)電廠防汛管理標準,需持續(xù)開展年度防洪度汛工作。全年度汛工作基本分為汛前隱患排查治理、汛中跟蹤檢查整改、汛后補充完善三個階段,確保電廠安全度汛,為糯扎渡電廠安全生產保駕護航。根據(jù)《糯扎渡水電站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要求: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目標,貫徹防重于搶的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科學施救、全力保障、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方針,從組織、管理、預案、制度、隊伍、物資六方面早作準備,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全力搶險、力保樞紐工程安全,以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因此需持續(xù)做好電站防洪度汛工作。結合汛期實際情況,做好樞紐區(qū)邊坡沖溝及截水天溝、邊坡馬道及排水溝、左右岸排水洞、局部位置擋排水設施等防汛設施運行維護,確保有足夠熟練的搶險人員及專用設備,并定期開展演練,提高電廠應急搶險救援能力,是保證電站安全度汛的前提。
采購范圍:
(1)糯扎渡電廠2024年樞紐區(qū)水工建筑物及附屬建筑物檢修:
1)水工建筑物及附屬建筑物表面檢修。
2)排水溝、電纜溝檢修。
3)門窗檢修。
4)給排水設施檢修。
5)防護設施檢修。
6)水工設施及金屬結構水下檢查清理。
7)衛(wèi)生間檢修。
8)永久界樁檢修。
(2)糯扎渡電廠2024年防洪度汛設施維護:
1)樞紐區(qū)截排水系統(tǒng)清理及修繕。
2)樞紐區(qū)邊坡清理。
3)邊坡防護設施增設。
4)邊坡噴錨面修復。
5)設備設施維護保養(yǎng)。
6)左右岸進場公路沉降路面加固處理。
計劃工期:
計劃2024年3月1日開工,2024年12月10日完工。實際開工時間以開工審批單批復時間為準。投標人根據(jù)工期要求編制施工管理組織機構圖、工期計劃圖,并滿足招標人要求。
質量要求:
本項目工程質量執(zhí)行
(1)NB/T35048-2015《水電站基本建設工程驗收規(guī)程》;
(2)GB50666-2017《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guī)范》;
(3)JGJ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guī)程》;
(4)GB50203-2015《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
(5)GB50330-2013《建筑邊坡工程技術規(guī)范》;
(6)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
(7)GB50210-2018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質等級要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或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2.2 業(yè)績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不少于2個總裝機1000MW及以上電廠的水工建筑物或附屬建筑物檢修項目業(yè)績,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包含封面頁、合同內容、簽署頁等關鍵頁面)或業(yè)主出具的證明文件等證明材料。
3.2.3 項目經理:
(1)須為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注冊專業(yè):建筑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須提供有效的相關證書掃描件;
(2)近五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1個水工建筑物檢修或附屬建筑物檢修的項目副經理及以上職務,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包含封面頁、工程實施內容、簽署頁等關鍵頁面)或業(yè)主出具的證明文件或本單位任命文件等證明材料。
3.2.4 項目副經理:
(1)須為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注冊專業(yè):建筑工程或水利水電工程),須提供有效的相關證書掃描件;
(2)近五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至少擔任過1個水工建筑物檢修或附屬建筑物檢修或邊坡支護或邊坡治理或地質災害治理或水毀工程治理的項目副經理及以上職務,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包含封面頁、工程實施內容、簽署頁等關鍵頁面)或業(yè)主出具的證明文件或本單位任命文件等證明材料。
3.2.5 安全員:投入本項目的安全員不少于2人,分別負責2024年樞紐區(qū)水工建筑物及附屬建筑物檢修、2024年防洪度汛設施維護工程安全管理工作,2人均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須提供相關證書掃描件。
注:項目經理、項目副經理、安全員不得相同。
3.2.6 其他人員要求:持有電工作業(yè)證至少2人、高處作業(yè)證(準操項目:登高架設作業(yè))至少4人、焊工作業(yè)證至少2人,必須按照國家規(guī)定持證上崗,證書應為原“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或現(xiàn)“應急管理部”或“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證書在有效期內。
3.3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4年01月30日09時00分起至2024年02月05日17時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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