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素煤礦臨時排矸場矸石綜合利用服務項目項目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天合創(chuàng)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葫蘆素煤礦臨時排矸場矸石綜合利用服務項目招標人為中天合創(chuàng)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該項目資金來源已落實,已具備招標條件?,F(xiàn)就本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請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簡介與招標范圍:對葫蘆素煤礦臨時排矸場內堆存矸石和沙土、應急情況產生的洗選矸石進行裝卸、運輸,最終按照國家及地方環(huán)保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要求進行綜合利用。
2.2 本次招標設量160萬噸。如一個投標人項目無法全部綜合利用,則確定多個中標人,主中標人完成承諾量后由排名第二的輔中標人進場拉運(拉運量不大于承諾量),依次類推,直至達到160萬噸。
2.3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4 服務期:5個月內各中標人累計處置矸石160萬噸;各中標人服務期根據其承諾拉運總量除以1萬噸/天計算得出。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 技術要求。
2.5 服務地點:中天合創(chuàng)能源有限責任公司葫蘆素煤礦臨時排矸場及其他指定地點
2.6 付款方式:詳見合同條款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掃描件)
3.2 投標人所持投標項目如跨省利用煤矸石,則需提供內蒙古自治區(qū)生態(tài)環(huán)境廳出具的跨省利用煤矸石的批復文件;
3.3 投標人所持投標項目如屬土地復墾類項目,需取得政府國土部門、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門和水利部門相關批復(應附復墾方案及評審意見,環(huán)評報告及環(huán)評批復、水保方案及批復);若投標人為非采礦坑主體單位或非國土、水利、生態(tài)環(huán)境部門批復項目的責任主體單位,則需采礦坑責任單位出具委托書及承諾書(委托書及承諾書格式見第六章附件1、2)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投標人實施的批復文件;若投標人所持項目為有主礦坑,則需要提供有主礦坑的證明文件(如采礦證),若投標人所持投標項目為無主礦坑,則需要地方政府或相關部門出具證明文件;
3.4 投標人所持投標項目如屬井下填充、離層注漿等地下回填類矸石綜合利用項目,需取得環(huán)評批復、環(huán)保自主驗收文件,(需提交環(huán)評報告、環(huán)評批復、驗收文件、驗收報告等)。若投標人非所持項目主體單位,需出具主體單位委托書(委托書格式見第六章附件1)及責任主體承諾文件(承諾格式見第六章附件2);
3.5 投標人所持投標項目如屬磚廠等其他建材生產類型矸石綜合利用項目,需取得環(huán)評批復、環(huán)保自主驗收文件,(需提交環(huán)評報告、環(huán)評批復、驗收文件、驗收報告等)。投標人需是項目實際運營單位,如實際運營單位與環(huán)評批復主送單位不一致,需出具主送單位委托書(委托書格式見附件1)及承諾文件(承諾格式見附件2)。投標人項目生產出的產品不得用于以土壤改良、地塊改造、地塊修復和其他土地利用方式直接施用于土地,以及生產筑路材料方式利用,如投標人項目生產出的產品利用去向在獲批環(huán)評中明確允許則不受此限定。投標人需對產品去向及使用方式進行說明及承諾(承諾格式見第六章附件3)
3.6 投標人所持投標項目矸石綜合利用承諾量及批復量不得低于80萬噸,日平均承諾拉運量不得低于1萬噸,需提供矸石拉運量承諾書(格式見第六章投標文件格式)
3.7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不允許
備注:
(1)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潛在投標人提交意向資料后從招標公司獲取到招標文件,不代表已經通過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以投標人成功遞交的加密電子投標文件為準。
(2)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售價:200元/標段,售后不退。
4.2 招標文件購買時間:2023年06月26日 09時00分到2023年07月07日 16時00分。
備注:投標單位沒有在網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qū)后查閱公告
聯(lián)系人:馬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手 機: 18701298819, ;
電力公眾微信號:18701298819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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