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新疆公司烏魯木齊光伏公司15MW/60MWH電化學儲能EPC工程公開招標,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根據(jù)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國家發(fā)展和改委委員會辦公廳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印發(fā)第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qū)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項目清單的通知》(發(fā)改辦能源【2021】926號)和烏魯木齊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烏魯木齊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100萬千瓦光伏項目備案證》(備案證號:2204-650109-04-01-734225)相關要求,烏魯木齊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100萬千瓦光伏項目其光伏電站裝機100萬千瓦,儲能電站及配套工程的開發(fā)、建設和運行。
根據(jù)新疆甘泉堡綜合能源有限公司對百萬新能源基地項目的規(guī)劃,100萬新能源擬新建2座220kV升壓匯集站,以滿足光伏基地電力送出。本工程為15MW/60MWh電化學儲能項目,為百萬新能源基地配套儲能項目,本項目擬以2回10kV線路接入合盛220kV變電站10kV側。
2.1.2儲能系統(tǒng)建設規(guī)模:
本次烏魯木齊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100萬千瓦光伏項目,擬在合盛220kV升壓站和硅業(yè)220kV升壓站附近建設15MW/60MWh電化學儲能電站。
15MW/60MWh電化學儲能電站由6個子儲能系統(tǒng)組成,每個子儲能系統(tǒng)2.5MW/10MWh,包含儲能電池系統(tǒng)、儲能功率變換(PCS)及升壓系統(tǒng)兩部分,其中儲能電池系統(tǒng)采用1座45尺集裝箱安裝方式,每2組集裝箱組成1個儲能子系統(tǒng),集裝箱內磷酸鐵鋰電池容量為5MWh;儲能功率變換(PCS)及升壓系統(tǒng)采用1座30尺集裝箱,PCS容量為2500kW(本階段暫定采用2臺1250kW組成),升壓變壓器采用2500kVA/10kV雙繞組干式變壓器,每3臺儲能系統(tǒng)在10kV交流側并聯(lián)后,共采用2回10kV集電線路接入合盛220kV變電站10kV側。
上述單元配置為可研階段成果,投標人可根據(jù)自身儲能基本單元配置上述本電化學儲能項目,儲能電站接入電力系統(tǒng)方式最終以接入系統(tǒng)設計及其批復意見為準。
2.1.2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
本工程為EPC總承包工程,不分標段,以總價包干的方式完成本電化學儲能站工程、接入變電站工程,除非本招標文件另有說明,凡是可研報告所描述的有關電化學儲能電站工程的建設內容均屬于投標人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此。
(1)新建15MW/60MWh接入電壓等級為10kV的儲能電站一座,站址擬位于合盛220kV變電站附近。
新建2回10kV電纜線路起于儲能電站送出點,止于220kV合盛變10kV母線段儲能預留盤位,線路長度約1km。
隨電纜線路新建2回24芯ADSS光纜起于儲能電站送出點,止于220kV合盛變相關設備光纜接口處,線路路徑長度約1km。
(2)建設規(guī)模范圍內的勘測、設計、供貨、建筑、安裝施工、調試、試運行、試生產、最終通過驗收、移交生產、性能保證、“五通一平”、質保期服務、結算、配合業(yè)主決算審計等全過程的總承包工程。
(3)本工程的土建部分,電氣部分等(設備安裝、系統(tǒng)調試、帶電試運行等)均屬本工程設計供貨施工范圍。土建部分(包括建筑物、構筑物、上下水、采暖通風、照明、道路、橋架、電纜溝等),電氣部分(設備供貨、設備安裝、系統(tǒng)調試、帶電試運行等)以及電氣遠動控制系統(tǒng)、消防系統(tǒng)、電話系統(tǒng)(行政、電力調度)、電視監(jiān)控系統(tǒng)、計算機綜合布線系統(tǒng)、火災報警系統(tǒng)、防雷接地系統(tǒng)、照明系統(tǒng)等均屬本工程設計供貨施工范圍。
(4)本工程設計包括詳細勘測、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圖預算,竣工圖設計和竣工結算編制;設備及材料采購、設備材料運輸、施工、設備安裝和調試、試驗、試運行、檢測、檢驗、接入系統(tǒng)、竣工驗收(包含驗收費用)、投運、工程交接等,并提供設備永久標識牌。
(5)采購供貨包括本工程建設范圍內的全部設備和材料訂貨、供應、監(jiān)造、催交、運輸、驗收、功能試驗、現(xiàn)場卸車、現(xiàn)場倉儲保管和發(fā)放等;施工包括本工程建設范圍之內的全部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施工;調試包括本工程范圍內的電氣試驗、保護整定及傳動、設備調試、全部設備和系統(tǒng)的單體試運、分部試運和整套啟動調試,投運送電;驗收包括階段驗收、竣工檢驗和項目竣工驗收,并通過性能考核,實現(xiàn)正常送變電目標后交付,并承擔保修責任期。要求投標人對項目的先進性、完整性、可靠性、實用性以及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全面負責。
(6)承擔辦理用地征地手續(xù)、征林/草手續(xù)、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地形圖測繪、修建性詳規(guī)、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供地手續(xù)、施工許可、竣工備案所需的技術服務費用,并取得相關合規(guī)性證照。
(7)施工手續(xù)辦理、項目啟動、臨時用地手續(xù)辦理、樹木移栽、設施搬遷、施工臨時用電、施工臨建搭設和管理、施工后設施恢復、生態(tài)植被修復等工作,場地平整、站區(qū)綠化等。
(8)負責項目環(huán)保、水保、安全、質監(jiān)(包括第三方實驗室抽檢)、計量、消防、檔案、職業(yè)衛(wèi)生健康、各階段驗收、規(guī)劃驗收,并承擔相關費用繳納。
所需的專項專題設計以及審查,消防專項報告和圖紙的編制、審查、報批及驗收,安全性評價報告的編制和審查;
(9)投標人供貨范圍應包括所有設備、材料、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第一次加裝的油品以及配套的服務,并提供設備永久標識牌(不銹鋼)。
(10)五通一平在投標人工作范圍內。
(11)適應新疆維穩(wěn)需要的安防設施在投標人工作范圍內,滿足標準GA1800.1-2021《電力系統(tǒng)治安反恐防范要求第1部分:電網企業(yè)》。
(12)招標范圍內的工作均由承包人負責辦理或配合發(fā)包人辦理,所發(fā)生的相關費用均由承包人承擔。臨時用地由承包人負責,費用包含在本次投標報價中。僅永久土地費用由發(fā)包人負責。
具體招標范圍詳見“第五章發(fā)包人要求”。
2.1.3工期:總工期120天,計劃開工日期:2023年7月1日,計劃竣工日期:2023年10月28日。實際開工日期以招標人書面通知為準,如開工日期推遲,工期順延。
2.1.4建設地點:烏魯木齊市甘泉堡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電力行業(yè)乙級及以上等級資質;或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等級資質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8年5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5MW/10MWh及以上儲能EPC(電化學儲能)總承包的合同業(yè)績2份,且均已完工。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項目經理有效的工程建設類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或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
(2)項目經理須至少具有1個電化學儲能EPC總承包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項目經理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項目經理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項目經理及單位名稱)。
【6】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設計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設計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設計負責人有效的勘察設計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若執(zhí)業(yè)資格國家未開展注冊,可提供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設計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電化學儲能設計負責人(或設總或勘察設計的項目負責人或勘察設計的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設計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設計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設計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7】施工負責人的資格要求:(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1)投標人須提供擬任施工負責人有效的一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注冊證書(機電工程專業(yè))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2)施工負責人須至少具有1個擔任電化學儲能施工負責人(或項目經理)的經歷,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施工負責人業(yè)績的合同,若合同中無施工負責人姓名,須提供對應的驗收證明或用戶證明等有蓋章的證明材料(須含工程名稱、施工負責人及單位名稱)。
【8】施工機械設備:/
【9】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投標人為施工單位的要求此項。若投標人的設計和施工資質均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則根據(jù)投標文件中承擔的內容,認定是否需要滿足此項要求;投標文件未明確是否承擔施工工作的,按承擔認定)
投標人須提供擬任安全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10】采購貨物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所投設備(儲能電池電芯、儲能變流器PCS、儲能電池管理系統(tǒng)BMS)有效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型式試驗報告或產品認證證書。
【11】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資質業(yè)績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3-05-25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3-05-31 18:00: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會員入網事宜,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jù)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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