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2.1.1項目概況: 新朔鐵路有限責任公司大準鐵路分公司在大準線薛家灣站、丹洲營站各安裝超偏載檢測裝置1套、軌道衡1套,用于檢測和卡控經(jīng)過車輛的超載、偏載狀況。薛家灣站、丹洲營站2套超偏載檢測裝置、2套軌道衡于2019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目前4套設備已到大修期,為保證4套設備安全可靠運用,消除安全隱患,需要委托有資質的相關技術單位對超偏載檢測裝置、軌道衡設備進行大修。
2.1.2招標范圍: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包,包括對2套超偏載檢測裝置、2套軌道衡設備進行大修,恢復2臺設備良好狀態(tài),精確檢測貨車超載、偏載,確保設備安全、可靠運行。
2.1.3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9個月。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yè)績要求:
【1】資質要求:(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由計量技術機構認證的《鐵路專用計量器具新產(chǎn)品技術審查證書》,并且《鐵路專用計量器具新產(chǎn)品技術審查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nèi),在鐵道質量技術監(jiān)督網(wǎng)可查。
(3)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頒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器具型式批準證書》。
【2】財務要求:/
【3】業(yè)績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軌道衡和超偏載大修服務合同業(yè)績各1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和對應的用戶證明掃描件,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求中的關鍵信息頁;用戶證明須由最終用戶蓋章,可以是驗收證明、使用證明、回訪記錄或其他能證明合同標的物已履約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終用戶,合同甲方獲取的最終用戶證明也可)。
【4】信譽要求:/
【5】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7】設備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招標文件開始購買時間2024-11-22 09:00:00,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2024-11-2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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