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對寧夏電投銀川熱電有限公司全廠四臺鍋爐煙氣脫硫系統(tǒng)用石灰石粉(以下簡稱石灰石 粉)的采購,(具體內容詳見技術規(guī)范)。
2.2 計劃工期:
供貨期:供貨期為一年,365 日歷天,計劃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 日, 具體以合同簽訂為準。投標方必須按招標方要求的時間內將貨物運到儲備地點。
2.4 招標范圍:
1.本次預計采購 9.7 萬噸(其中 250 目 2 萬噸,325 目 7.7 萬噸)滿足石灰石-濕法脫 硫工藝要求的石灰石粉,CaCO3 含量≥90.0%;過篩率(325)(250) 目≥90.0%;石灰 石粉水溶液 PH 值<10;外送監(jiān)督標準 CaO 含量≥50.0%;MgO 含量≤2%;酸不溶物≤ 3.0%.
2.本次招標按照石灰石粉到廠價進行報價,最終結算數(shù)量按照實際使用數(shù)量進行結算。 按通知要求分批送貨(包括運輸、裝卸、包裝等)
3.交貨地點:寧夏電投銀川熱電有限公司指定地點。
4.交貨期:供貨期為一年,365 日歷天,計劃 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4日,具體以合同簽訂為準。
5 其他:無。
3. 投標方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3.2.投標人為代理商,須提供有效地本次招標石灰石粉生產(chǎn)商的授權或與其簽訂銷售協(xié) 議。
3.3 投標人須提供經(jīng)當?shù)丨h(huán)保部門審批的環(huán)境影響評估報告或批復文件。投標人為代理 商,須提供石灰石粉授權或協(xié)議生產(chǎn)商經(jīng)當?shù)丨h(huán)保部門審批的環(huán)境影響評估報告或批復文件。
3.4 業(yè)績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 具有已完成的石灰石粉銷售合同業(yè)績 3 份,投標人須提供能證明本次招標業(yè)績要求的合同 掃描件及結算發(fā)票,合同掃描件須至少包含:合同買賣雙方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和業(yè)績要 求中的關鍵信息頁。
3.5 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6 本項目接受代理商投標。
3.7 人員要求:無
3.8 其他要求:無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 17 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錄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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